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订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2、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
3、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4、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市、县区的老龄工作。
5、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重大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省老龄办是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形式为全额拨款。2012年度事业编制数26名,在职人员26名。下设陕西省老年报社、陕西省老年公寓、陕西省老年科技经济咨询服务中心、陕西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4个事业单位,编制人数分别为:10名、8名、7名、5名。其中省老年报社为差额事业单位,省老年公寓、省老年科技经济咨询服务中心、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办公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推进中、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和第三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部署为重点,注重发挥大老龄工作整体优势,完善和发挥老龄工作合力推进机制;进一步创新老龄宣传方式,推进老龄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切实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老龄队伍建设,夯实基层老年工作基础;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改进机关作风,活跃机关生活,推动老龄工作新跨越。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转化为指导实际工作和提升业务水平的能力,正确认识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紧迫形势,不断优化老龄事业发展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宣传导向,坚持大老龄宣传工作格局理念,坚持敬老助老爱老宣传主题。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典型培养和树立,以点带面,促进老龄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积极指导和推动全省加强“老年文化”建设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开展2013年度“孝亲敬老模范”、“百名孝亲敬老之星”以及“十大孝子”的表彰奖励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的敬老氛围。加强老龄成员单位及新闻媒体的联络工作,借助媒体和社会力量推动老龄工作宣传,构建老龄宣传大格局。
(三)、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为契机,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及法律服务的具体实施工作,认真开展《老年法》的宣传及普及活动。结合省政府令157号颁布实施一周年,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做好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和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根据《陕西省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和《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管理系统》试运行的实际,安排一次全省性的业务培训,提高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做好《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检查评估工作。按照全国老龄办及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要求,制定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指标体系,周密策划项目的启动及实施活动,争取省财政配套资金。将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的落实纳入日常工作,保证项目的实施工作走在试点省份的前列。协调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规划任务,探索建立监督评估机制,促进中、省十二五规划的有效实施。
(五)、加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做好每年两地市农村老年活动室建设试点资助工作,检查督导农村老年活动室建设。规范省老年协会发展,适时召开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现场会,推动完成《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的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城市达到95%,农村达到80%的目标任务。指导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继续做好关爱失能老人,关爱老红军、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和生活困难老人工作。
(六)、扎实推进“爱心护理工程”建设。规范爱心护理院的报批和管理程序,举办爱心护院护理员培训。研究制定《陕西省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管理办法》和《委办所属社团组织管理办法》。
(七)、积极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做好联合国人口基金在陕项目实施工作,注重推广项目经验,努力拓宽交流途径,扩大交流成果,惠及广大老年人。
(八)、积极应对老龄化,不断改善老龄系统办公生活条件,加快省老年公寓综合楼建设。
(九)、加强自身建设,构建和谐机关。进一步改进作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勤奋敬业、忠诚职守,聚精会神钻业务, 竭尽全力干工作。全面落实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建全沟通协调机制,做到有序运转、无缝衔接。进一步改善机关办公条件,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氛围。
三、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3年收入预算1003.29万元,支出预算1003.29万元,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215.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6.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67万元,项目支出439.8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2年在册人数测算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项目支出是按照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而确定。
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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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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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公共预算拨款 |
660.85 |
一、基本支出 |
563.40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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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福利支出 |
215.07 |
三 、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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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36.66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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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常公用经费 |
211.67 |
其他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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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439.89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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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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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17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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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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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833.29 |
本年支出合计 |
1,003.29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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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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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年结转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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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1,003.29 |
支出总计 |
1,003.29 |
2013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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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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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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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60.85 |
390.96 |
26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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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660.85 |
390.96 |
269.89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626.89 |
357.00 |
26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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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205 |
老龄事务 |
626.89 |
357.00 |
26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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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3.96 |
3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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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3 |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
33.96 |
3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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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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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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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合计 |
28.00 |
6.00 |
12.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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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
28.00 |
6.00 |
12.00 |
12.00 |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