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2012年度部门预算信息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
(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批工作。负责保健用品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依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推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非处方药物目录,监督实施国家有关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制定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指导全省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二、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积极推进药品“三统一”实施工作,切实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密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推进监管效能提升,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推动“十二五”规划实施;
(二)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三)深入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
(四)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五)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
(六)加强药品注册管理;
(七)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和不良反应监测;
(八)切实加大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力度;
(九)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十一)促进全省食品医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十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实际人数136人,其中正式在职人员113人,其他事业人员23人。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实有130人,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陕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实有38人,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陕西省新药审评中心实有25人,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中心实有17人,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陕西省药品职业技能鉴定站实有3人,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陕西省食品监督所实有23人,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实有12人,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培训中心实有16人,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军队转业干部,不包括临时人员。实有400人,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三)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按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四)2012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2年收入预算总计5046.51万元。2012年支出预算总计5046.11 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1359.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2万元;项目支出1928.98万元,主要用于餐饮服务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及医疗器械抽验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公开“三公经费”的范围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所属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陕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陕西省新药评审中心、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中心、陕西省药品职业技能鉴定站、陕西省食品监督所、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万元。按照省外办批准的因公出国(境)计划,结合我局境外参加培训、业务调研考察等实际情况,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2个、13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1.22万元,主要是车辆运行维护支出。用于机要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全省开展各项食品药品监督检查业务,举办大型会议,承担会议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由于考虑车辆总体状况较差、车辆使用年限较长、油价持续上涨等因素,造成车辆油耗大、维修成本偏高,增加了车辆运行维护成本。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6.5万元,主要用于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接受国家食品安全委员各类检查考核、食品安全整顿验收,国家局来我省检查药品安全任务完成情况及兄弟省份来陕开展业务交流活动需要开支的接待费用。
附件: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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