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3-6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陕西省旅游局是陕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省旅游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县旅游工作。
(二)制定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三)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省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全省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省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服务标准;负责全省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省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依法申报全省经营国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依法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负责管理全省出境旅游;核发入境旅游签证通知;依法审核境外单位在我省设立旅游机构的资格;依法对旅游从业人员实施管理;负责全省特种旅游相关工作。
(六)制定全省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2年,我们要在2011年取得良好发展局面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管理思路,以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旅游产品结构调整,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实现我省旅游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发展目标是:2012年,全省接待境外旅游人数306万人次,同比增长13.2%;旅游外汇收入15.2亿美元,同比增长16.6%;接待国内旅游人数2.15亿人次,同比增长18.6%;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4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5%;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5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9%。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对旅游企业扶持力度,出台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促进全省旅游经济不断发展。
(二)加强精品景区投入力度,着力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精品景区,打造旅游经济强省。
(三)以宣传营销为抓手,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陕西旅游品牌效应。
(四)以发展乡村旅游、打造文化古镇为抓手,做大做强县域旅游经济。
(五)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省旅游局行政编制54人,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省旅游稽查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8人,属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旅游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全额编制5人,差额编制5人,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人、军队转业干部、上学、下派、离岗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总编制数82人,实有81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实有59人(含工人10人);事业编制28人,实有22人。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三)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情况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各类旅游宣传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四)2012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2年收入预算总计6149.1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49.11万元。
2012年支出预算总计6149.11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38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06万元,项目支出5563.21万元。
附件:
陕西省旅游局2012年度部门预算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