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起草全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全省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
(六)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对全省范围内的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八)负责依法对全省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指导全省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全省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全省著名商标的认定、管理,负责全国驰名商标的推荐、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十二)负责指导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全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十四)指导全省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领导直属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是全省工商系统省以下属地管理体制运行的起步之年,全省工商系统以服务陕西“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主旋律,以全面推进效能建设为总抓手,以实行省以下分级管理体制为新起点,按照“内修素质,外树形象;发挥优势,创新机制;宣传引导,培训推动;把握重点,突破提高;完善平台,强化指导;常态考核,督查通报;修订制度、典型引路;廉洁勤政,政令畅通”64字工作方针,努力做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思想不变,接受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业务指导的基本原则不变,维护工商系统政令畅通和执法统一的纪律要求不变,实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的信心决心不变,重基层、抓规范、带队伍的传统作风不变”,主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推进全省工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是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更加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三是坚持把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职责,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第一取向,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是全面推进系统自身建设,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坚实保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省工商局机关行政编制116人,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杨凌示范区工商局行政编制62人,事业编制10人,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咸阳市工商局泾渭分局行政编制68人,事业编制11人,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省工商局注册分局事业编制82人,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省工商局市场分局事业编制27人,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省工商局市场指导中心事业编制17人,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省消费者协会事业编制9人,属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省工商企业咨询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9人,属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事业编制9人,属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事业编制20人,属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教育中心事业编制30人,属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四、预算编制依据
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省工商企业咨询服务中心编制外聘用软件研发、网络维护技术等人员工资福利参照市场劳资标准执行);
日常公用经费按定员定额标准,按机构运转日常需求测算填报。
项目支出依据年度开展专项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遵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按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五、部门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12年全省工商系统收入预算总计14,633.2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88.20万元,事业收入9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2年全省工商系统支出预算总计14,633.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1.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5.9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91.6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9,893.73万元。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全省工商系统项目支出基本情况如下:
1、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059.69万元,用于各级工商机关
开展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测监管等业务工作,以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支出。
2、执法办案专项2,829.00万元,用于各级工商机关依法查处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法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用于全省基层工商系统统一标志、制式服装政府采购支出,执法办案装备政府采购支出或专项补助支出。
3、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230.00万元,用于各级工商机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投诉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工作支出。
4、信息化建设专项1,569.00万元,用于全省工商系统省、市、县、所四级网络平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专项支出。
5、机关服务410.00万元,用于后勤保障机构支出。
6、事业运行1,147.12万元,用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外聘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76.04万元,用于各级工商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修缮支出。用于全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网络体系建设等项目支出。
8、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20.00万元,专项用于工商体制调整遗留问题支出。
2012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公共预算拨款 | 14,488.20 | 一、基本支出 | 4,719.49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1、工资福利支出 | 2,971.94 | |
三 、事业收入 | 95.00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355.95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 3、日常公用经费 | 1,391.60 | |
其他事业收入 | 95.00 | 二、项目支出 | 9,893.71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20.00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50.00 | ||
六、其他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14,633.20 | 本年支出合计 | 14,633.20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转下年 | ||
八、上年结转 | |||
收入总计 | 14,633.20 | 支出总计 | 14,633.20 |
2012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备注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14,488.20 | 4,594.49 | 9,893.71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4,488.20 | 4,594.49 | 9,893.71 | ||
20115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14,488.20 | 4,594.49 | 9,893.71 | ||
2011501 | 行政运行 | 3,447.37 | 3,447.37 | |||
2011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376.04 | 2,376.04 | |||
2011503 | 机关服务 | 410.00 | 410.00 | |||
2011504 |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 1,059.67 | 1,059.67 | |||
2011505 | 执法办案专项 | 2,829.00 | 2,829.00 | |||
2011506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230.00 | 230.00 | |||
2011507 | 信息化建设 | 1,569.00 | 1,569.00 | |||
2011550 | 事业运行 | 1,147.12 | 1,147.12 | |||
2011599 | 其他工商行政 管事务支出 | 1,420.00 | 1,420.00 |
2012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合计 | 566.50 | 40.00 | 337.50 | 337.50 | 189.00 | |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 | 331.00 | 40.00 | 171.00 | 171.00 | 120.00 | |
省工商局市场分局 | 22.00 | 14.00 | 14.00 | 8.00 | ||
省工商局注册分局 | 25.00 | 15.00 | 15.00 | 10.00 | ||
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 | 58.00 | 45.00 | 45.00 | 13.00 | ||
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泾渭新区分局 | 74.00 | 59.00 | 59.00 | 15.00 | ||
省消费者协会 | 1.50 | 1.50 | 1.50 | |||
省工商企业咨询服务中心 | 18.00 | 9.00 | 9.00 | 9.00 | ||
省工商局市场指导服务中心 | 14.00 | 10.00 | 10.00 | 4.00 | ||
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 | 23.00 | 13.00 | 13.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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