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预决算 > 预算决算历史数据

陕西省卫生厅2012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12-3-21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全省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方针政策,贯彻国家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拟订我省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依法拟订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国家药物政策,拟订我省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贯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贯彻国家并拟订我省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统筹规划与协调全省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五)组织拟订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六)拟订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八)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九)贯彻国家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我省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草案,拟订我省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省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一)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二)组织拟订我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实施国家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我省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由国家统一制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

  (十四)组织指导卫生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工作。

  (十五)负责省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省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深化医改的部署和“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继续推进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的医改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防控,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开展便民惠民服务。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推进人事、编制、分配、价格、支付制度、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绩效考评机制等综合改革。

  (二)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围绕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推动支付方式改革、改善管理和服务,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以完善编制管理、落实投入补偿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为重点,巩固完善运行新机制。

  (三)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基本药物正常合理使用。按照国家2012版基本药物目录,做好我省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和非目录药品增补工作。继续规范基本药物采购,重点做好农村和边远地区基本药物配送工作。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扎实做好卫生应急、重大疾病防控和妇幼卫生工作。认真实施国家基本、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推行项目精细化管理。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各级各类应急处置队伍装备建设,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继续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绩效考核,实施“疾控卫士”项目。加大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五)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强医疗服务日常监管和能力建设,重点加大医疗美容和医疗广告等监管力度,严格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和设置审批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以提升基层卫生监督机构能力为重点,开展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置。继续实施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活动,完善打非长效机制。加强执法稽查和案卷评查,落实执法责任。

  (七)加强医学科技教育、卫生信息化工作,为医改提供支撑。

  强化医学科技教育。继续实施基层医疗机构万名医生培训项目,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强卫生信息化统筹规划和管理,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基于平台部署整合业务应用系统。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卫生厅总编制人数5568人,其中:行政编制7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103人,事业编制5387人。实有人数5808人,其中:行政7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111人,事业5619人。包括18个机关

  行政处室及省人民医院、省结核病防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肿瘤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第四人民医院、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安康疗养院、省商洛疗养院、省汉中疗养院、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省健康教育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等下属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我厅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保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省级财力相适应。继续保证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从严从紧编制。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1年底在册人数计算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计算填报;项目支出是围绕我厅重点和中心工作,以及2012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预算。

  五、2012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2年,省卫生厅收入预算282519.11万元,其中:财政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99.79万元,事业收入264300.82万元,其他收入1618.5万元。支出预算282519.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562.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65.7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84349.76万元,项目支出27141.37万元。

  附件:2012年省卫生厅预算公开试点方案.XLS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