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12-3-8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二)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省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省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陕西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省政府、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省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省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省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在省内的履约工作。
(六)负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省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开展重大沙尘暴灾害监测,制定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指导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在省内的履约工作。
(七)负责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省境。负责濒危物种进出省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省境的审批工作。
(八)负责省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在省内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九)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全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十一)负责全省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负责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十二)参与拟订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负责提出全省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林业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全省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
(十三)组织指导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2年全省林业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国土增绿、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城乡绿化、林业产业和森林保护为重点,坚持生态建设与农民增收相结合、造林绿化与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扩大规模与巩固成果相结合,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科技兴林,依法治林,推动全省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西部强省做出新贡献。全年计划营造林400万亩,实现林业总产值360亿元,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1‰以内。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抓好造林绿化,推进全省生态持续好转。依托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加快榆林沙区、黄土高原、渭北旱塬、渭河两岸、秦巴山区和汉丹江两岸绿化,着力构建生态屏障。继续实施村镇周围、道路两旁、河流两岸、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绿化,栽植各类绿化苗木6000万株;加快实施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完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绿化任务3313公里。将退耕还林工程向移民搬迁区倾斜,恢复搬离区植被,并积极搞好移民搬迁点绿化,美化搬迁新居。二是不断加强森林经营,巩固造林成果。在抓好造林绿化的同时,积极开展森林经营,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林木生长,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活立木单位蓄积量,增强森林吸碳放氧能力。进一步扩大森林抚育试点,完成150万亩的中幼林抚育。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成“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150个村,逐步形成路有树、街有景,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良好人居环境。三是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包装好森林旅游项目,充分吸收社会资金,搞好森林风景资源保护培育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做大做强森林旅游业,为群众提供良好的休闲游憩场所,实现森林旅游人数和收入增长20%以上。继续抓好以核桃为主的干杂果经济林建设,加快基地建设速度,完善良种苗木补贴政策,规范市场管理,加强农民栽培技术培训,推进标准化建园,新造干杂果110万亩、改造76万亩,其中核桃新造75万亩、改造30万亩。扶持榆林市和延川县分别建设2000亩和1000亩的红枣苗木繁苗基地,进一步推进陕北红枣发展。引导、扶持林农和林区职工依托林地林木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增收致富。四是稳步推进林业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林业服务体系建设,成立省林权交易中心,构建省、市、县三级林权交易网络,搭建林权流转服务平台,促进林地集约化经营。积极探索和创新国有林管理新机制,推进省属国有林业局改革,剥离经营性资产,组建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是扎实做好“一管三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加强林地管理,积极向国家争取征占用林地指标,主动服务和配合地方经济建设。抓好森林火灾预防,落实防火责任,提升综合防控能力。加强松材线虫病等重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搞好预测预报、检验检疫和工程治理,努力将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不断改善干部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扩大林业宣传,传播生态文化,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部门人员机构基本情况
陕西省林业厅现有行政单位2个(厅机关和省森林公安局),事业单位2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6个(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所、省动管站、省种苗站、省森防站、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全额事业单位18个,差额预算事业单位4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编制人数1947人,2011年年末在职实有人数1822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根据2012年厅机关和厅属行政事业单位人数及开展正常工作所需,编制了基本支出预算;按照部门职责,以造林绿化、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技推广、森林公安执法监管为重点,编制了项目支出预算。2012年收入预算20757.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2177.7万元,事业收入85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0万元。支出预算207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9170.7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8313.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74.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2.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0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预算8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造林绿化、森林防火、病虫害控制、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技推广、森林公安执法监管等工作业务经费支出。
附件:陕西省林业厅2012年收支预算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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