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预决算 > 2017年省级部门财政预算

中共陕西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委台办的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对台工作的指示精神,督促检查全省对台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省对台工作;负责陕台之间的经贸、科教和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做好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陕台之间人员往来和来陕台胞接待工作;主管对台宣传和涉台教育;承担台胞(台商)投诉和信访协调处理工作;承担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的政策、要求和部署。

2、积极推动陕台经贸交流与合作。加强对西安市台协会的指导,做好在陕台资企业的服务工作。做好我省经贸赴台审批管理工作。

3、大力推动陕台各领域的交流交往,指导协调我省各界对台交流。做好我省应邀赴台审批管理工作。做好陕西省居民赴台旅游的指导、管理。做好陕台人员往来中有关管理和在陕台胞、台生、台属的服务工作。切实做好涉台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理工作。

4、及时传达中央台办对台宣传的要求,做好重要涉台活动中的新闻报道。

5、加强涉台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做好台胞反映热点问题的调研。做好台胞投诉案件的协调处理,妥善处理涉台信访工作,维护台胞的合法权益。

6、召开全省对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省全年对台工作。

7、做好第二十一届西洽会暨丝博会和二十四届杨凌农高会邀请台商参会参展及合作工作。

8、做好台胞清明祭祖的邀请、组织、接待工作。

9、搞好涉台教育平台和网络宣传窗口建设,办好《陕西对台工作》内刊和华夏经纬网《走进陕西》网页。

10、做好台胞投诉案件的协调处理的同时,开展涉台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办好涉台法律法规培训班。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中共陕西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为一级预算单位无基层预算单位,台办现内设行政处室5个及机关党委,经费管理方式: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中共陕西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60人,其中行政45人、工勤2人、离退13人,其中厅级4人,处级19人,科级22人,工勤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用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41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中共陕西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917.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17.1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1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4.79万元,教育支出9.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万元。按经济分类: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773.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6.9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4.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2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43.4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3.41万元。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中共陕西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支出总额为917.14万元,人员经费665.9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99.67万元,事业运行13.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万元。公用经费107.8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97.91万元,培训支出9.20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7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43.41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中共陕西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因公出国(出境)经费9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车运行费14万元。2017年中共陕西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三公”经费比2016年减少0.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减少0.5万元。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各项制度,规范相关支出,执行定额标准。

2017年中共陕西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培训费预算9.20万元,主要用于台商法律法规培训。

2017年中共陕西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会议费预算8.97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召开全省对台会议。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8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9.52万元。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省各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

6.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采购预算总额9.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7万元。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中共陕西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无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疑似错误”错别字系统标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疑似错误”错别字系统标注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中共陕西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报表.XLS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