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市、县区的老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重大活动。
陕西省老龄办是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督促检查,切实维护《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权威性。大力弘扬和维护实施《办法》的法律权威性,及时收集和宣传各地在老年维权方面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并加以宣传,规范和引导基层维护、运用法律的热情和手段。
2.持续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和老年优待工作,不断完善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打牢为基层、为老年人服务的思想基础,帮助市县及时解决高龄补贴发放和老年优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把对老年人优待的各项政策,好事做好,难事解决好。
3.加强老龄基础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大力推进省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培育发展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推动基层老年协会登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协调落实资金对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进行资助,积极培育“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示范点”。做好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加强涉老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拓宽为老服务功能。
4.认真开展老龄政策调研工作。积极协调联络相关部门,围绕老龄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调研、科研活动。重点开展“空巢”老年人状况、高龄津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文化养老等方面进行调研。深入开展老年照护、长寿因素、农村养老、孝文化普及、老龄制度创新等问题的研究,为老龄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持。深入开展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状况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积极推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带动更多的单位和个人把优待、优先、优惠的理念融入工作实践,切实提升为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指数和尊严。
6.着力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和“爱心护理工程示范” 基地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保险企业战略合作,总结宣传典型经验,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社会为困难老年人投保,推动全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协助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加强对爱心护理建设基地的考察培育,规范爱心护理工程建设管理,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做好“优秀爱心护理院”和“优秀爱心护理员”评比等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省老龄办2016年部门预算单位包括省老龄办机关及陕西老年报社,省老龄办机关属全额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陕西老年报社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省老龄办机关事业编制数为29名,实有在职人员29人,退休11人;陕西老年报社编制数为10名,实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3.78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157.75万元,包括公共预算拨款740.3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74.41万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43万元。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16年增加54.2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化和增加医疗保险、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改革增加养老保险缴费。
2017年支出预算1157.7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509.5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73.78万元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7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337.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9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6年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是按照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而确定。支出预算比2016年增加161.3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及住房公积金支出较上年增加,以及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增加。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34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老龄事务672.99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36.19万元,住房公积金25.76万元,培训支出5.4万元。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337.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92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53.78万元。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区分,人员经费402.55万元,公用经费84.01万元,专项业务经费253.78万元。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2016年增加54.2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和医疗保险、公积金支出增加以及新增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4、“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本年度比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减少1.1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近年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大力压减不合理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会议费支出5.27万元,较上年减少3.32万元,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培训费支出5.4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工作安排。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0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66万元,上升9.74%。
6、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无专项资金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机关指部门机关及下属行政、参公单位。
附: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