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台盟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按照《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章程》有关规定,密切联系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人士,充分发挥台盟组织特色和优势,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积极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陕台经济文化交流往来,为全省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三个陕西”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2017年省台盟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和“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教育,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2、发挥自身优势特点,围绕中共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和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建言献策。
3、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和政策主张,进一步推动陕台各项交流与合作。
4、按照台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省盟实际,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努力做好社会服务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陕西省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无基层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实行全额财政拨款方式。
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人、新分配大学生、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日常公用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项目经费,项目支出是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行编制。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省台盟行政编制6人,实有人数7人。厅级人员3人,处级人员1人,科级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机关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车辆1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用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1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69.5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44万元,专项资金项目收入14.1万元。无其他来源收入。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上年新增22.11万元。新增专项资金项目收入14.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122.34万元,参政议政29.1万元,培训支出11万元,住房公积金7.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人员经费100.57万元,公用经费33.8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35.1万元。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169.54万元,比上年新增36.21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费用增加,办公设备采购增加。新增专项资金项目。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0.5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93.47万元,住房公积金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9.8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万元;项目支出35.1万元,包括差旅费14.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2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调研10万元,基层建设费1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2万元,公务接待费 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11万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均无增减变化。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87万元,比上年增加3.87万元。上升13%。
6、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4万元。无工程、服务采购。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没有专项资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指部门机关及下属行政、参公单位。(出自财预〔2016〕143号、陕财办预〔2016〕14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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