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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市、县区的老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重大活动。

陕西省老龄办是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促进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贯彻落实。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弘扬《老年权益保障法》方面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

二是扎实做好老年人保障服务工作,推动了老年人优待工作进步。会同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残联等部门,积极推进我省无障碍城市创建工作,宣传推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不断加快城镇老龄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积极推进保险机构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涉老保险业务,推广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提供风险保障。会同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赴四川、山东、安徽等省市调研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在加强社会化保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在老年优待和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中,针对基层在高龄补贴发放和老年优待证制证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调研,摸透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协调省级财政和市县足额配套资金、严加规范操作流程,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了全省高龄补贴的按时发放和老年优待政策的落实。

三是以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为准绳,推动了全省老年人社会参与。通过“全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商洛)示范培训班”培训,积极推动“四级培训制度” 的落实。在大力协调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农村基层老年协会项目的基础上,与陕西颐和老年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合作,开展了基层老年协会陪伴项目启动仪式和研讨会等活动,有力的指导了基层规范化建设。通过以奖代补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进程,以《陕西省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评审办法》为依据,按照省级三年一评、市级二年一评、县(区)一年一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评审活动,并对获得“省级规范化基层老年协会”给予资助性奖励。

四是以“敬老月”活动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孝亲敬老文明风气,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紧紧围绕“敬老爱老 全民行动”宣传主题,突出宣传本地区“敬老文明号”创建单位(集体)和“敬老爱老助老”先进典型事迹,经过层层推荐选拔,今年评选出省级敬老文明号单位159个,推荐申报全国敬老文明号单位34个,推荐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楷模52个。在老龄系统和省级老年社会组织中评选出3名“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上报全国老龄办。在全国第七个“敬老月”活动开展中,积极协调福彩公益金200万元,对全省2400名贫困、高龄、失能半失能、空巢老年人和80家养老机构进行了走访慰问,并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报道,对老龄相关问题进行了电视广播等访谈。

五是认真开展老龄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和老龄政策调研工作。与省人社厅通力协作,积极开展了我省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在向全国推荐的基础上,对全省老龄系统进行了评选表彰。在今年全省老龄专题政策调研过程中,全省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围绕老龄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了调研活动。重点在“空巢”老年人状况、老年人维权、医养融合、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文化养老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在各地各单位上报的100余篇调研报告中,我办调研评审领导小组经过认真细致的打分评比,共选出40篇优秀调研报告并对其予以表彰奖励,其中9篇报告向全国老龄办推荐参与国家评比。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省老龄办2016年部门决算包括省老龄办机关及陕西老年报社,省老龄办机关事业编制数为29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陕西老年报社编制数为10名,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计1184.31万元,比上年减少88.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追加老龄补助经费及经营收入较上年减少。

本年度支出总计1106.34万元,比上年减少174.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追加老龄补助经费和经营支出较上年减少。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为1184.31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850.59万元,为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经营收入331.79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为1.93万元,为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银行利息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1106.3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为539.0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为288.8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经营支出为278.46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额为850.59万元,较上年减少33.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额为827.88万元,较上年减少108.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追加老龄补助经费较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7.88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培训支出1.83万元,老龄事务696.03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60.66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50.08万元,住房公积金19.28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9.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6.46万元,公用经费102.61万元。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01万元。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因公出国(境)费用0.96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全国老龄办组织的境外培训及考察业务,1批1人次,支出内容包括国际旅费、伙食公杂费及出国签证费用等,较上年增加0.96万元,原因为去年参加全国老龄办出访人员因故未成行。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发生的燃料、通行停车、维修保养等费用。较上年减少1.58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支出、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与全国老龄办、兄弟省份老龄部门及地市老龄部门的指导检查、交流研讨与工作汇报等工作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0.51万元,累计接待6批次,28人次,本年度由于公务接待工作需要较上年增加0.35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培训费支出1.8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19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会议费支出2.2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28万元。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102.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支出21.03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办共有公务用车4辆。

四、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6年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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