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十一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08-01-01 00:00
一、现状与问题
“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制定颁布了《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八个安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经过各市(区)、各部门不断强化管理,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十五”期间,全省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稳中有降,重特大事故基本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安全生产亿元产值死亡人数以平均12.03%的幅度逐年下降,事故起数年平均下降1.01%,2003年死亡人数与上年同比下降2.90%,按原统计口径,2004年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体与上年持平,2005年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4.83%和11.80%。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基本形成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安全生产现状
1、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全省已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体系,理顺了安全监管体制,明确了职责,落实了人员。截止2005年,全省共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1206人。建立了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下设4个监察分局。截止2005年,陕西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共有监察人员130人。
2、基本形成了全省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立了以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市、县、乡镇、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指标控制体系。
3、基本摸清了全省高危行业的企业底数。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高危行业企业12383家(处),其中矿山企业4062处;建筑施工企业198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79家、经营企业4144家、储存企业220家、使用企业1468家;民爆器材生产企业23家、经营企业5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47家,经营批发企业108家。
4、安全生产立法和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依据《安全生产法》,颁布了《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制定了《陕西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办法》。加大了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关闭了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加大了事故的查处力度,事故结案率逐年提高,事故责任追究基本落实到位,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5、安全生产 “五个支撑体系”建设进展较快。建立了省、市两级安全生产信息统计网络系统,与国家局实现数据报送网络传输,在陕西公众信息网建立了省安监局网站;提出了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项目建设方案,形成并向国家局上报了建设项目建议书;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己经起步;全省各市(区)建立了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初步形成了多层次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6、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开展了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6个方面的专项治理整顿。集中关闭、取缔了一批无证非法开采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四年时间,省级整治了43处事故多发路段;对全省147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了128处,其余19处全部采取了防范措施;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安全生产状况有所改善,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7、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明显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管理水平、劳动技能均有明显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普遍增强。
8、建立健全了各类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安全生产服务机构106家,其中,一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1家,二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2家,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21家;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机构80家;安全生产中介机构2家。
(二)存在问题
“十五”期间,虽然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事故总量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频发。 “十五”期间,全省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96045起、死亡17160人,年均19209起、年均死亡3432人。重特大事故频发,2002年发生86起,平均4天左右发生1起;2003年发生61起,平均6天左右发生1起;2004年发生71起,平均5天左右发生1起;2005年发生80起,平均4.5天左右发生1起。特别是道路交通、矿山、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从根本上改变。
2、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没有组建专职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综合监督管理人员相对不足,人均监管企业数上百家。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普遍存在人员偏少,经费短缺,基本设施设备不足等问题。监管手段主要依靠行政干预,运用经济政策和法律手段不多;监管方式主要是事后查处,事前的监测监控和预防工作不够,缺乏必备的监测监控装备。
3、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是制约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重要因素。全省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历史欠账较多,生产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相当一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状况还相当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严重,职业卫生预防工作机制尚未全面建立。全省煤炭、冶金、有色金属、建材、轻工、化工等行业作业场所不同程度的存在职业有害物质的危害,一些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设施设备缺乏,或虽配备防护设施设备,但不符合要求,职业卫生现场管理和健康监护制度执行不严,甚至不执行,严重威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全省每年职业病发病人数为300-400例,并呈逐年增加趋势。
5、非公有制企业事故多发。一些非公有制单位,尤其是小企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致使伤亡事故频发。据统计,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因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约占全省事故死亡总人数的60%左右。
(三)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
1、经济快速增长,增长方式落后,与生产力水平不均衡的矛盾将依然突出。在矿山、建筑、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企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短时期内难以根本改变。
2、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进一步加剧煤、电、油等能源供应紧张的局面,如果安全投入不足,煤炭等基础产业超能力、超负荷生产的问题将日益突出,安全生产面临新的考验。
3、我省目前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和人员流动性加大,安全意识和技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日益提高,更加重视自身的安全与健康。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目前我们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同时也正处于事故易发期。“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既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防止可能出现新的安全生产问题,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深刻剖析安全生产问题存在的原因,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事故增长和高发的态势,努力缩短事故易发期,尽快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逐步好转。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安全发展,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我省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建设“安全陕西”。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火灾等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的状况明显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运输万车死亡率等指标比2005年均有明显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危害严重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三)分类目标
——全省各类事故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控制目标。到2010年,事故总量下降,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5%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以上,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起数比2005年下降20%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0%以上,重特大事故结案率达到100%,职业危害因素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目标。到2010年,在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乡镇、社区建立安全监管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全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目标。到2010年,建立起与《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体系。
——全省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目标。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培训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到2010年,建立起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和省、市、县、乡(镇、社区)“四级”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重特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安全生产专业人员建设目标。到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均应接受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具有安全生产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省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四个安全体系”: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必要的人员,提高装备水平,增强执法能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重点加强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乡镇、社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合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道路交通、矿山、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到2010年,逐步形成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领导的综合监督管理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2、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机制,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与检查装备。重点加强对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机械、轻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行业和铜川、渭南、榆林、延安等职业病发病集中的地区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强化对粉尘、毒物等监测工作的监察。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文化素质,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力争到2010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及时有效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力度。
3、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中小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应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把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关,依法整顿或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市场准入,依法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依法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力量配备制度、安全培训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依法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征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
4、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坚持 “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整治原则,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经营网点,逐步淘汰工艺落后、效率低下、污染环境的小采石场、小矿山,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开展公路车辆 “三超”和危险路段治理。建立与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GPS)装备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推广使用安全监控装置。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末,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二)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
1、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和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对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准则、监测指标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对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实时监控。落实矿山、危险化学、道路交通、消防等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理。
2、建立城市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编制和实施城市安全规划,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监控体系,及时对城市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明确建筑、交通、质检、公安等相关部门职责,完善城市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城市安全的监督检查,推动社会应急服务联动机制的建立,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应对城市安全危机。加强对城市交通、消防、水、电、气等“生命线”设施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安全的监督检查。到2010年,在全省大中城市基本建立安全监测预警系统。
3、加快社区安全建设。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制定社区安全建设规划,将社区安全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社区安全系统及设施。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安全社区示范区,大力推广先进安全社区经验。创新社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手段,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社区居民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组建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力争到2010年,全省80%的社区建成“人人事事保安全”的平安社区。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职工群众,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在全省大力推进社区安全文化建设,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公共安全课程,提高各级领导的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在中、小学开设安全教育课程,提高学生应对各类事故危险时的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三)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不断完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应急预案是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行动指南。陕西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由陕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专项预案、省级有关部门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和保障的应急预案、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成,并且相互衔接,形成有机整体。
2、建立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在西安建立陕西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省煤炭工业局、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建立矿山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市、县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之间联动,提高各级政府应对重、特大事故的综合管理能力。
3、加强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交通警察队伍、公安消防队伍、煤矿救护队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投入、补充人员、增添设备。采用政府组建、社会合办、政企联办、社区志愿等多种形式,在全省组成一个反应灵敏的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网络。
4、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在西安建立陕西省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完善全省现有煤矿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建立西安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
(四)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
1、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制定适合我省实际的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科技专项基金。加快安全工程技术中心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建设。充分利用我省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资源,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把我省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列入省“十一五”科技攻关计划,安全生产科技专项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经常性支出科目。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步伐。抓好安全科技示范、安全学科建设和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等战略性起步工程。
2、建立陕西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以陕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中心为依托,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设备、设施和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和提高事故分析鉴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推动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交通和消防安全等研究中心的建设。
3、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成技术先进、运行规范、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及时传递全省安全生产动态,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全省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立大中城市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信息质量和水平,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在全省形成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网络。支持本省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中介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培育和壮大本省中介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水平,促进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
5、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加强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与成果,充分利用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等资源,加快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步伐。
四、保障措施
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不断完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制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 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保证“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
1、加强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到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把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主要指标、重大项目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融资计划,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编制安全生产、安全科技、煤矿、危险化学品等发展规划,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保障实施机制,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证专项规划顺利实施。相关部门要按规划的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创造条件完成规划中确定的主要任务。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行业、各企业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责任制考核机制,把安全生产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铁路、民航、水利、建筑、国防工业、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将我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项分解量化,逐级落实到乡镇和企业,并实行目标考核。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通过新闻发布会、简报等形式,每季度公布一次。
3、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各级政府要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运用法律、行政和市场手段逐步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和装备,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积极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大公司、大集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制体系
1、完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建立与《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相配套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制定完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 “三同时”实施办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和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地方性行政法规。
2、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推动企业安全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依靠科技进步,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的必需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评价等方法,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要加快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推动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3、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严格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标准,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技术装备。新建煤矿设计能力除受资源、地质条件限制外,不再批准新建年产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对原有年产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要通过联并改造,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新建露天采石场年开采量必须在5千立方米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即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安全工程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安全工程设施设计应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通过“三同时”设计审查和安全验收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得开工、投产。
4、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力度。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和职业卫生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依靠科技进步控制职业危害。
5、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通过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资金,设立工伤事故预防基金,用于事故预防和职业危害防治。逐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伤亡赔偿标准。
6、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按隶属关系分别向行业主管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7、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严格执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在全省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企业生产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
8、严格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规定的时限准确及时上报。各级安全监管、行政监察等部门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认真调查处理。
在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查处中,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政府74号令)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实行引咎辞职制度。
(三)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1、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各级政府每年应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运用长期建设国债和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支持大中型国有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各级政府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安排配套资金予以保障。同时,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经费予以保证。
2、依法监督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煤矿、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矿山建设施工、烟花爆竹生产、民爆器材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生产企业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安全费用必须用于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重大危险源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等。安全费用由企业按标准自行提取,计入生产成本,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3、积极吸收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安全生产。要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研究,大力优化投资环境,用足用活用好现有政策,鼓励和吸引外资、民间资本投资安全生产,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五、规划实施的重大项目
(一)安全生产科技进步项目
充分利用我省科研院所众多的优势,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重点放在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6个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就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共性、关键性、公益性技术难题进行研究,促进重大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建立6个安全科技示范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
建立陕西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体系包括省、市、县三级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矿山、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在西安市建立一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等专业应急救援中心,与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专业应急救援中心衔接,确保信息畅通,反映迅速。同时建立为救援决策、指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组。总投资13.75亿元。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技术研究,开发适用于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研究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分级等技术,实施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检测、评估制度,建立全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总投资2.77亿元。
(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
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尾矿库治理、处于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危桥险路治理、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总投资80.9亿元。
(五)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总体规划,完成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信息专网建设,同国家整体框架互通互联。建设1个省级安监信息中心、11个市级信息中心、107个县级信息中心,光纤连接西安到北京,省到市,市到县,构成骨干专线网。总投资4270万元。
(六)专业人才及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依托现有安全专业人才培训机构,健全安全生产教育课程,设立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和奖励基金,加快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各类安全专业人才建设。总投资5000万元。
(七)安全文化创新项目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以及安全社区建设等活动,推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总投资5000万元。
(八)安全生产示范项目
到2010年,在全省建立2个安全生产示范市(区);20个安全生产示范县;20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社区和企业。总投资2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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