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文化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五年陕西文化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推动实现文化强省战略目标,根据《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规划实施期为2011-2015年。
序 言
“十一五”时期,陕西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认真贯彻中央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围绕大局,改革创新,文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深入推进理论武装,打造“三秦大讲堂”、“长安讲坛”等特色理论宣讲品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宣传普及,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巩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出郭孝义、熊宁、窦铁成、王敏等重大先进典型,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切实加强舆论引导,精心策划组织主题宣传,积极做好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加强和改进网络宣传和管理,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不断壮大。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省市两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全面完成,涉及改革单位313家,先后组建了93家企业,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全部组建。文化产业增势强劲,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9.4%,2010年达278亿元。建成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8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55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不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重大惠民工程和重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项目,20个县进入全国文化先进县行列,举办陕西农民文化节、陕西少年儿童艺术节等品牌文化活动,人民群众文化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大力推动精品生产,建立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引导激励机制,涌现出影视作品《保卫延安》、《大秦帝国》,舞台剧《迟开的玫瑰》、《柳河湾的新娘》、《米脂婆姨绥德汉》、《大树西迁》、《郭双印连他乡党》,图书《话说陕西》、《四部文明》、《京剧大师—尚小云》,雕塑美术作品《古风新韵》、《纺线线》、《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纪录片《大秦岭》、《望长安》、《舞动陕西》等一批高水准的精品力作。积极实施文化遗产保护,61个项目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西安鼓乐、中国剪纸入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9人被命名为国家级项目传承人。15处文物大遗址进入国家规划,3项考古发掘被评为“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5项获“全国田野考古奖”。不断推动陕西文化“走出去”,组派文化艺术团组350批、2700多人次赴外交流,开通“全景陕西”英文频道、央视网“陕西在线”、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了解中国从陕西开始”专题栏目,陕西元素的国际影响进一步增强。
“十二五”时期,我省文化建设既有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提升文化软实力、维护文化安全的任务十分紧迫。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任务更加紧迫。随着不断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文化产业日益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文化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突显,文化建设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四位一体”的重要部分。陕西具有丰厚的历史文化、灿烂的革命文化、特色鲜明的民俗文化、壮美雄奇的山水自然文化、深受海内外关注的宗教文化以及有一定实力的现代文化,这为陕西文化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全省经济快速增长,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陕西文化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建设西部文化强省战略目标,以及我省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也要看到,我省文化发展的水平和质量还不高。文化发展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城乡区域行业发展还不均衡,制约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革除,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和文化产品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还较突出,文化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还不完全适应。必须牢牢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改革创新,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西部文化强省目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统筹协调为基本方法,把握正确导向,繁荣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西部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十二五”时期,我省文化改革发展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视文化发展的多样性,把文化富民、惠民、安民贯穿于文化发展的始终。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协调文化事业与产业,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城市与农村之间以及关中与陕南、陕北各区域间的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机制体制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加快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提高文化发展的科技含量,努力掌握文化发展的主动权。
——坚持项目带动。通过组织实施一批成熟度高、成长性好、具有先导性的重大文化工程项目,发挥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
——坚持国有民营双轮驱动。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加快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陕西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文化发展的主要指标和综合实力位居西部前列,基本建成西部文化强省。主要目标是:
——全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有新的提高,延安精神进一步弘扬,诚信陕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陕西人勤劳质朴、宽厚包容、尚德重礼、务实进取的形象进一步树立。
——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全面完成。新闻媒体相关改革有序推进。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改革不断深化,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文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府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中心(活动室)等基层文化设施基本健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9%。覆盖全省的安全播出体系和应急广播体系基本建成。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
——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十二五”末,文化产业总量翻两番,占全省GDP的5%,成为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居西部前列。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增速应不低于25%。民营文化企业快速增长,规模以上民营文化企业总数和就业人数大幅增加。
——陕西文化影响力显著提升。打造陕西文化品牌,使独具陕西特色的文学、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及民间文艺精品影响更加广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效加强。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濒危项目得到有效保护,重点文物保护、博物馆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历史文化品牌得到提升。
——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培养造就大批文化领域的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科技型人才,使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总量有较大增加,结构不断优化,门类更加齐全,梯次更加合理,素质显著提高。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围绕文化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抓住加快文化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着力建设“五个体系”,重点实施“六大战略”,积极推动“四项工程”。一是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企业制度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现代传播体系;二是着手实施文化品牌战略、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发展战略、文化软实力建设战略、文化走出去战略、人才兴文战略;三是积极推动网络文化建设工程、文化精品创作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文化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二、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一)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坚持不懈地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党员干部学习,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深入回答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丰富拓展面向群众的理论学习途径,深入开展面向基层的理论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以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理论宣传普及平台。高度重视青年学生的理论学习,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二)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大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建立完善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推进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加大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性学科建设,形成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重点支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研究,支持对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有重大作用的研究,支持对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有长远影响的研究。推动“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研究院”、“中国西部农村发展研究培训中心”建设,重点建设“中国西部(陕西)智库园”。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通过各种媒体扩大优秀成果的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加强优秀成果出版资助,拓展途径和方式,激励和促进成果转化。推进社科规划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学风建设,增强社科研究项目引导能力。积极开展不同层面的人文社科知识普及宣传,搭建社科成果为社会大众服务平台。
(三)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于文化建设各个方面。加强理想信念、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延安精神教育,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行为规范。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加强大学生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促进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深化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为未成年人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文化服务。继续坚持每年为未成年人办好十件实事。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讲诚信、扶弱助残、保护环境、关爱女童等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广泛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宣传活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发展红色旅游,寓教于乐、寓教于游。
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把握新形势下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关注社会各阶层思想动态,抓好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平衡心态、化解矛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加强政工队伍和阵地建设。注重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四)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覆盖面,力争“十二五”期间建成1—2个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完善测评体系和测评方式,提高创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广泛开展城乡共建、军民共建、警民共建、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的共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生动局面。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成立陕西省志愿服务协会和陕西省志愿服务基金会。大力发展志愿组织,弘扬志愿精神,扩大志愿服务社会影响,吸引公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 “四进社区”、“百城万店无假货”、“西部助学”等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广大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三、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一)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和管办分离,进一步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事业单位的关系,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好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务服务等职能。积极探索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对国有文化企业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的具体办法,确保文化企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继续做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
(二)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职能,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公共文化服务长效运行机制。继续深化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的经费保障、绩效考评和监督机制。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服务公示制度,鼓励有条件的文化单位开展流动服务、联网服务,使公共文化服务更好地向城乡基层延伸。
(三)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深入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全面完成非时政类报刊社、重点新闻网站、县级文艺院团等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任务。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股份制改造,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加快资本有效扩张。在政府引导下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做大做强一批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集团,培育文化产业的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
四、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为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省市县乡为节点,建设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服务网络。
重点文化建设项目 |
省级重大文化设施项目:省第二广播电视发射塔、陕西文化艺术中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馆、陕西美术创意苑、省电视台演播厅、省少儿图书馆、西京大剧院、省演艺人才培训基地(杂技馆)、省秦腔博览馆、陕西国学中心、西部国际图书城项目。
市级三馆建设项目:全面加强10市1区图书馆、文化(群艺)馆和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级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城市影(剧)院建设项目:实施城市影(剧)院建设专项,从市级向县级逐步推开,新建、改扩建一批城市影(剧)院。结合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在经济强镇建设综合功能的乡镇示范影(剧)院,提升影视服务能力和水平。
县级“两馆一院”改造项目:改扩建不达标的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对具备条件的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进行整合,建设集图书阅览、文化信息共享、文艺演出等多功能的县级综合文化中心。
重点镇综合文体中心建设试点项目:对重点镇建设具备培训、影院放映、演出、健身、比赛、娱乐、科普等综合服务功能的文化体育活动中心。
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室)建设项目:对社区文化中心(室)进行维修、改造和文化活动设施配送,争取“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城市社区有综合文化中心(室)的目标。 |
(二)完善公共文化设施设备服务。依托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合理整合文化资源,统一规划,共建共享,实施一批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拓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文化需求。
公共文化设施设备服务项目 |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乡镇基层服务点,推进城市街道(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基层服务点建设,实现共享工程全覆盖。积极推进文化信息资源“进村入户”,数字资源量不少于16TB,视频资源时长不少于14万小时,地方特色精品资源库不少于15个。对舞台剧目、音乐、美术、非遗、艺术古籍和各类艺术文献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
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项目: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依托市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中心,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完成10市1区、107个县、1750个乡镇、28000个行政村电子阅览室设施升级和免费开放运行保障。
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项目:全省90%以上的公共图书馆互通互联,实现图书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共建共享。建设24小时街区流动图书馆,实施全省图书馆联盟、文化馆系统数字文化服务工程,提升省市县文化信息网络建设和数字化服务水平。
村级文化活动器材配送项目:为已建成的村级文化活动室配送文化活动器材,“十二五”末实现80%以上的行政村拥有文化器材,具备开展基本文娱活动的条件。
流动文化服务车配送项目:向市县图书馆、文化馆配送流动服务车和文化活动设备,确保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低于50次,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和流动展览各10场以上。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完成4万多个20户以下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完成乡镇以上“村村通”标准化服务站建设。完成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85个站点建设和高速公路34座广播调频台站建设,建设陕西农村广播(应急)网。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通过落实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场次补贴,确保全省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确保每学期为中小学生放映两场爱国主义电影。
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全面实现全省行政村村村有“农家书屋”,逐步实施城市社区“社区书屋”,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城乡的出版物共享公共服务体系。同时,政府每年集中采购一批图书、报刊,免费发放,使此项文化惠民工程覆盖全省城乡各个社会阶层。 |
(三)开展重点文化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形式,支持各类示范性、导向性文化活动开展,推进公益性文化场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把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送到城乡基层,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重点文化活动 |
重大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全省艺术节、农民文化节、社区文化节、少年儿童文化节和区域性民歌艺术节,举办陕西省声乐比赛、舞蹈大赛、秦腔大赛、音乐创作比赛、民歌大赛等文化艺术活动,通过示范性、导向性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丰富和活跃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文艺“五进”活动:组织各级各类文艺团体送文艺节目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省级每年不少于 1000场,对每年演出300场以上的市、县剧团,实行“以奖代补”。实施农村舞台艺术繁荣项目,推进百县千乡万场惠民演出。
全民阅读活动:以“三秦书月”为载体,开展诵读朗诵、读书演讲、经典讲读、读书征文、知识竞赛、捐书助读、送书下乡等,推进图书进机关、进校园、进厂矿、进社区、进军营、进村镇、进工地、进家庭。
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推进全省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向全社会免费开放。 |
五、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一)建立成熟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突出三大区域特色。关中以历史文化和现代文化为重点,陕北以革命文化和黄土文化为重点,陕南以汉水文化和绿色文化为重点,积极发展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发挥文化产业在区域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将关中建设成为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基地。突出西安(咸阳)国际化大都市优势特色文化的中心辐射和龙头带动地位,加大历史和传统文化开发力度,增强现代文化整体实力,把西安建成中国文化产业重要基地、文化产业中心城市和秦汉唐历史文化景区一脉相承的城市特色功能区。
重点发展六大行业。依托我省丰富的特色文化资源和发展潜力,重点打造和扶持文娱演出、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旅游、创意动漫、民俗文化等六大文化行业。文娱演出要充分发挥省演艺集团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创作成熟一批文娱节目。积极发展演出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壮大一批名牌文化娱乐企业。广播影视要延伸产业链,依托西部电影集团、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广播产业集团、陕西电视产业集团、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曲江影视投资(集团)公司等名牌企业优势,推进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增强影视生产和数字化制作、节目交易、广告经营、网络服务的影响力和发展活力。新闻出版要加大资源整合,实施品牌战略,依托陕西新华发行集团、陕西出版集团,扩大民间资本进入力度,加快西安印刷包装产业示范基地、西安数字出版基地、西北出版物物流基地等建设。文化旅游要积极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策划开发和建设文化旅游景区、精品文化旅游线路等,开发旅游文化产品和服务。创意动漫要充分发挥西安高新区、碑林动漫产业园区等专业园区聚集效应,扶持一批动漫企业,重点发展游戏动漫产品原创研发、产品开发、美术加工、制作和运营,打造有影响力的动漫产品,形成动漫产业集群化发展。民俗文化要充分发挥我省陕北黄土文化、陕南巴蜀文化,以及南北融合的关中文化的特色优势,打响秦腔、眉户、商洛花鼓等戏曲品牌,拓宽安塞腰鼓、韩城行鼓、宝鸡社火、户县农民画、凤翔泥塑、凤翔木版年画、西安鼓乐、陕北民歌、陕南民歌以及皮影、剪纸、清涧石板画、绥德石雕等表演艺术和民间工艺美术,形成特色鲜明的陕西民间艺术品牌。打造民俗文化的运营产业平台,推动民俗文化的产业转换。
规划建设十大园区。整合优势资源,引导各方资金,重点规划建设十大特色文化园区,促进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
特色文化园区 |
华夏始祖文化园区。依托延安黄帝陵和宝鸡炎帝陵等,打造华夏始祖文化园区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
周文化园区。在宝鸡建设周文化园区,建设中华礼乐城项目,展示三千年前西周文明的礼乐文化。
秦文化园区。以秦始皇帝陵博物院、秦咸阳宫遗址为基础,建设秦文化主题公园。
汉文化园区。依托汉长安城遗址、汉阳陵、汉茂陵、韩城古城和司马祠遗址、以及汉中两汉三国遗址,建设汉文化园区。
唐文化园区。依托曲江文化产业示范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唐乾陵等,建设唐文化园区。
红色文化园区。依托延安革命纪念地、照金和川陕革命根据地,打造红色文化园区。
秦岭绿色生态文化园区。依托秦岭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打造秦岭绿色生态文化园区。
浐灞生态文化园区。依托2011年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打造浐灞生态文化园区。道文化园区。依托楼观台、白云山历史文化遗迹和独特的自然景观,打造道文化圣地。
佛文化园区。依托宝鸡法门寺文化园区,打造世界佛都。 |
(二)调整文化产业结构。破除按部门、按行政区划和行政级次隶属文化单位、分配文化资源的传统体制,加快调整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和所有制结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和重组,推动文化资源与要素适度向优势企业集中。以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为龙头,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在重点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市场号召力的核心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打造一批知名品牌,不断提高文化产品附加值。鼓励和引导民营文化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文化企业改制重组。
(三)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发挥其产业集聚和孵化功能,使之成为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示范基地。
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
西安文艺路演艺基地:以打造一流演艺产业品牌为目标,融文艺资源整合、演艺品牌塑造、文化项目建设、城市街区改造为一体,把文艺路建设成为国内最具文化影响力的演艺平台。
陕西出版传媒产业基地:整合相关产业链上的企业,集出版传媒产品策划、研发、创作、生产、营销、培训功能于一体,形成多媒体、综合性、立体化的大型现代化出版传媒产业基地。
陕西动漫创意产业基地:依托西安动漫创意集聚优势,重点发展影视动漫业、游戏软件业、新兴文化产业等,建设陕西动漫创意基地。
陕北红色文化演艺基地:以陕北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及灿烂的革命文化资源为基础,在延安、榆林打造红色文化和黄土文化演艺基地。
西安数字出版基地:以西安高新区为依托,整合陕西出版集团等资源,建设以数字出版传媒业为主的大型策划、研发、创作、生产、营销与培训产业基地。
西安印刷包装产业示范基地:汇集各类印刷包装企业1000余家,“十二五”末,建设成为特色明显、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国家级印刷包装示范基地。
西安文物及艺术品交易基地:依托大唐西市,借鉴国内外艺术品拍卖或交易所模式,开展文物及艺术品交易,将西安发展成为区域乃至全国文物及艺术品交易中心。
西部数字影视动漫产业基地:通过合作开发的方式建设西部数字影视动漫产业园,形成以影视拍摄、动漫制作、数码后期制作、胶片洗印为主业,以电影频道、影视教育、影视旅游等为辅业的电影产业链。
广播电视产业基地:建设集电视制作中心、广告运营中心、网络运营中心、电视购物运营中心及物流中心、影视创意设计研发中心等为主的综合性广播电视产业基地。
陕西文物复仿制品交易中心:以建设高端文物复仿制中心为目标,整合和推动我省文化复仿制市场走向高附加值的产业化道路,培育全国最大的文物复仿制品、旅游产品的研发中心和交易市场。
陕西书画艺术品交易中心:利用我省书画艺术品资源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和市场,推动书画艺术品流通,激活国有存量书画资产,建立完善的产业链,形成全国性的书画艺术品交易市场。
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利用国家批准的第一个电视剧交易机构优势,打造电视剧交易、信息发布、融资和服务平台。
西北出版物物流配送中心:以陕西新华发行集团为主导,建设集出版物分拣包装、仓储运输、网点配送等为一体的,立足陕西、服务西北、辐射全国,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出版物大型物流中心。
华州国际皮影文化园:传承、保护、挖掘、推广华县皮影,建设皮影黑陶文化产业园、关中民俗文化风情园、民俗文化演艺广场等,打造国际皮影文化中心。
富平国际陶艺村产业项目:建设国际陶艺博物馆群、国际陶艺交易会展中心、陶艺文化创意休闲中心、文化旅游接待中心及黄土文化演艺广场等。
秦楚风情文化产业园项目:充分挖掘商洛秦楚文化交汇优势,建设集演艺、民俗、民居、道情为一体的文化园区。 |
(四)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依托陕西科教优势,积极运用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培育新的文化业态。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文化企业集成应用高新技术。大力扶持软件设计、网络游戏、卡通制作等产业,打造动漫研发、制作、运营和衍生产品开发的产业链,提高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能力。积极发展纸质有声读物、电子书、手机报和网络出版物等新兴业态。
(五)积极推动民营经济进入文化领域。认真落实《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若干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放宽民营文化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降低门槛,简化程序,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落实民营文化企业和国有文化企业在资源配置、资质认定、项目审批、财政扶持、政府服务、土地使用、职称评定、进出口贸易、金融和税收以及文化项目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为民营文化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机会。加大对民营文化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扶持一批民营骨干文化企业和集团,支持有条件的民营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六)加强文化市场建设。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积极开拓大众性文化消费市场,培育农村文化市场,不断扩大文化消费。建立健全文化资产评估体系、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和版权交易体系,健全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投资、保险、担保、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引导行业组织更好地履行协调、监督、服务、维权等职能。加快电影院线和文艺演出院线建设,推动中等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中小城市商业影院和社区影院。加快出版物发行跨地区整合和农村销售网点建设。
六、加强文化产品生产创作
(一)健全完善精品生产投入产出机制。进一步完善文化精品项目组织保障、选题论证、资金投入、宣传评介等工作机制。加强文化艺术创作规划和统筹,引导各级艺术表演团体创作一批立得住、留得下、传得开的优秀剧目。健全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精品项目资金投入方式、资助程序、监督管理、表彰奖励办法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产品生产创作。大力扶持原创,积极推动原创文化产品的产业化。探索建立群众文化需求的动态反馈机制等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精品生产投入产出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文化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的体制机制。
(二)深入实施文化精品工程。重点扶持“大戏、大片、大剧、大作”的策划与创作生产,着力抓好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农村题材、青少年题材的文艺作品生产创作。继续抓好“五个一工程 ”、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广播影视精品工程、文学艺术创作工程、文艺精品图书出版工程、美术精品创作工程、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工程。以“陕西戏剧”、“长安画派”、“黄土画派”、“文学陕军”、“西部影视”、“三秦书风”为重点,推出一批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体现中华特色、具有陕西风格的文学、戏剧、广播、影视、动漫、音乐、美术、书法、摄影、舞蹈、杂技、曲艺、民间文艺等文化艺术精品。打响陕西西安国际音乐节、仿唐乐舞系列、西安国际民间影像节、长恨歌情景系列、陕西民歌系列等一批陕西知名文化品牌。
文化精品工程 |
舞台艺术精品创作:重点抓好秦腔、眉户、汉调桄桄、商洛花鼓、线腔、阿宫腔、话剧、歌剧、木偶剧、秦派民乐等陕西特色舞台剧的创作、演出和交流。省戏曲研究院、省演艺集团、各市每年各创作1-2部大型剧目,力争五年创作舞台剧目100部以上。重点推出5-10部弘扬主旋律、体现多样化的优秀剧目,力争2-3部获国家级奖项。
影视剧精品创作:以影视生产为突破口,制作高质量、国际化的影视剧,抢占国内、国际电影和主流电视媒体市场。电影电视剧年生产能力各稳定在15 部以上,制作1-2部动画电影。每年推出3-5部重点精品,争取1部电影票房过亿,1-2部作品在央视黄金时段播出或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力争2部以上获国家级奖项。
文学美术艺术精品创作:以陕西作家群为主体,以文化演出为重点,以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和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为契机,加强三秦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完成100幅以上表现陕西近现代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大型绘画和雕塑作品。
精品图书出版发行:利用全省文学、艺术资源,建立文艺资源数据库,对舞台剧目、音乐、美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古籍资料和各类艺术文献资源等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出版一批引领西部、全国一流的文艺精品力作,打造在全国叫得响、有市场竞争力的陕西出版物品牌。 |
(三)加强和改进文艺批评。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评判文化产品的最终标准,倡导正确创作思想和主流价值取向。加强媒体文艺评论,加大版面、开设栏目,充分发挥各级文艺评论协会组织和主要文艺期刊作用,扩大文艺评论阵地。健全文艺评论工作机制,完善文艺评论评价体系,培养文艺评论骨干力量,实现文化精品宣传推介的常态化、制度化。
七、推动现代传播体系建设
(一)支持重要新闻媒体。创新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宣传资源,重点扶持陕西日报、陕西人民广播电台、陕西电视台、西部网,发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等都市媒体优势,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媒体新格局,不断壮大主流舆论,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影响力、公信力。建立健全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建设广播节目制作系统、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高清节目制作播出等,充分利用现有广播电视网络基础,统筹全省现有频率频道和传播手段,建立应急广播信息制作播发平台和应急广播调度控制平台,构建陕西应急广播体系。
新闻媒体重点建设项目 |
陕西新闻图片资料中心项目:整合陕西日报、华商报、陕西画报、三秦都市报等多种媒体新闻图片资源,抢救性挖掘、整理我省历史文献图片资料,利用现代化技术、设备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理,实现新闻图片研究、收藏、交流、展示等。
网络化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按照“一中心、三平台”的方案,建设网络化集成监管中心;建设广播电视信号和内容监管平台、农村电影监管平台、互联网和IPTV监管平台。实现政府监管职能。
有线电视网络双向化改造工程:升级改造建设省级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完成县以上城市有线电视用户的双向化改造,建设覆盖全省、适应信息传播的新型广播电视网络。
农村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农村地区推进有线电视进村入户,新入户150万户,实施300万户农村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 |
(二)发展新兴媒体。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以西部网为重点,推动建设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品牌新闻网站。加强重点新闻网站的内容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移动终端网络平台建设以及与“三网融合”相关的新技术新业务建设。建立陕西网络广播电视台,积极发展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鼓励创作网络文化产品生产,推动网络文化建设,加强网络舆论引导。
(三)拓宽外宣渠道。积极推动省内主流媒体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陕西人民广播电台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继续深化合作,办好大型对外广播专题节目“了解中国从陕西开始”。继续支持陕西日报与海外华文报刊合作,办好《陕西日报•海外版》。鼓励和支持华商传媒集团办好《南非华人报》,实现陕西声音在非洲落地传播。借助中央媒体和境外媒体加大陕西优秀外宣品在中央及海外主流媒体的传播。
八、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一)提高文物保护水平。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按照“提升文物保护水平,加快展示利用步伐,促进文化强省建设”要求,在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文物和发展好文物事业上有新突破,形成“4+2文物保护与利用板块”:依托宝鸡周原和新建青铜器博物馆,形成周文化保护与利用区;依托兵马俑和秦陵,形成秦文化保护与利用区;依托汉长安城遗址和西汉帝陵,形成汉文化保护与利用区;依托大明宫等唐代遗迹,形成唐文化保护与利用区;依托延安革命旧址,形成红色革命文化保护与利用区;依托半坡遗址和黄帝陵,形成史前文化保护与利用区。
重点文物保护工程 |
大遗址保护工程:完善秦始皇帝陵、汉阳陵、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进秦始皇陵遗址、汉长安城遗址、大明宫遗址、汉阳陵遗址、秦咸阳城遗址、雍城遗址、汉唐帝王陵园遗址、杨官寨遗址、阿房宫遗址、统万城、丰镐遗址、周原遗址、耀州窑遗址等大遗址保护。
抢救性文物保护工程:做好榆林城墙等135处省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抢救性保护工程;做好汉江古会馆群、陕南古民居群、汉中栈道文化、榆林长城保护。
保护项目规划编制:完成秦雍城遗址、丰镐遗址、周公庙遗址等15处进入国家文物局大遗址保护项目库的保护规划编制。
大遗址考古:推进以汉唐帝王陵园遗址为代表,实施姜寨、杨官寨、阿房宫、丰镐、秦直道、秦东陵、统万城、耀州窑、玉华宫、明秦王墓等大遗址考古工作。 |
(二)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和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全面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程项目 | |
实施重点或抢救性保护名录项目 |
重点或濒危项目(130个):西安鼓乐、中国剪纸、秦腔、陕北民歌、安塞腰鼓等
代表性传承人(30-50人):西安鼓乐艺人赵庚辰、安塞剪纸艺人高金爱等 |
展示馆、传习馆(所)项目 |
市级博物馆(6个):西安市、宝鸡市、榆林市、延安市、渭南市、汉中市
县级传习馆(10个):长安区、华县、凤翔县、安塞县、洋县、绥德县、紫阳县、耀州区、富平县、旬邑县
乡级传习所(30个):集贤镇、柳枝镇等 |
文化生态实验区整体保护项目 |
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
关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立项
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
古籍保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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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专藏书库
建设国家级修复中心1个、省级修复中心2个
省图书馆古籍书库升级优化建设
古籍数字化及专题数据库建设
古籍书目揭示及内容评价出版
古籍普查登记、珍贵名录建立
古籍宣传、培训 |
(三)拓展文化遗产传承途径。正确处理保护、传承、利用、发展的关系,研究出台配套政策,鼓励具有市场前景的文化遗产资源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实现传承和可持续发展。积极做好古代文献的编撰和出版。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名品牌,培育一批生产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企业,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推动文物拍卖规范发展,在文物复仿制、文物信息、文物服务等方面开发文化产品和服务。实施历史文化遗产、自然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上网工程。
九、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与贸易
(一)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利用广播电视、文艺、体育、旅游、文物资源等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家集约型的文化外交、外宣活动。以周秦汉唐文物资源为重点,配合国家和我省重大外交、文化活动,创新展览主题,“十二五”期间举办文物外展30个。巩固与港澳特区文化部门、机构和民间组织的长期合作关系,扩大与台湾地区在传统表演艺术、造型艺术、文物保护、历史研究、艺术教育等方面的合作。继续推动传统戏剧的传承与推广工程、中文文献与信息共享工程等重点合作项目的实施。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提升对外宣传的水平和效果。
(二)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施对外文化贸易促进工程,培育和做大对外文化贸易品牌,着力推动一批具有陕西特色的文化艺术、演出展览、影视作品、图书音像制品进入国际市场,扩大版权贸易和对外文化演出、艺术品贸易的增长幅度。建立相关政策服务体系和奖励机制,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推荐文化产品和品牌进入国家出口指导目录。
(三)培育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发挥国有文化企业在对外文化贸易方面的主导作用,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培育和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鼓励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控股参股、收购兼并、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在境外兴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展览和演艺等文化实体。鼓励有条件的文化展演艺术公司在境外设立演艺分支机构、广播影视单位在境外设立影视节目制作和营销机构、新闻出版单位在境外建设出版发行网络等。政府在信贷、担保、保险、文化贸易信息服务、简化出入境手续等方面提供支持。培育开发国际文化市场企业,推动文化交流和互动。
十、加强人才和队伍建设
(一)培养和发展高层次人才。按照培养一大批创新型、外向型、复合型、科技型人才的要求,积极构建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梯次分明、素质优良的宣传文化工作者队伍。重点抓好高层次领导人才、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新闻宣传人才、文学艺术和出版编辑策划人才、文化专门技术人才、文博人才等七类人才建设。实施陕西文化名家工程,培养和塑造一批社科理论、新闻宣传、出版发行、文化艺术界的名家大师。继续抓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入选全国“四个一批”人才达到15名以上。
切实做好体制外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新兴社会组织中的文化人才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在人才政策和人才服务方面平等对待。
(二)切实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充实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广播电视台(站)、乡镇综合文化站等部门工作力量。配齐配好乡镇、街道、村和社区宣传文化工作人员,每个乡镇、街道党委配备专职宣传委员。两万人以上的街道、乡(镇)设宣传文化办公室,一至两万人的街道、乡(镇)设宣传文化社会事业办公室并配备足够的工作力量,万人以下乡(镇)有专职宣传文化干部。各行政村、社区从实际出发至少配齐一名专(兼)职宣传文化干事,兼职宣传文化干事实行县聘、乡管、村用,工资待遇参照村(社区)“两委会”干部待遇标准。引导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重点从大学生村官、支教大学生等群体中选拔一批优秀人才投身基层宣传文化事业。加大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基层宣传文化工作条件,提高人才待遇。
(三)建立和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扩大资本、知识产权、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范围和额度,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制度。设立陕西文化杰出贡献人才奖,表彰在宣传文化工作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
文化名家工程:培养造就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杰出人才,每年重点扶持、资助一批陕西文化名家承担的重点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开展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专著等活动。
“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加强理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文艺领域中青年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专门技术人才培养,加大新媒体新业态人才、基层宣传文化骨干人才、文博人才、民营文化企业和民间文化人才选拔培养力度,进一步扩大工程覆盖面。 |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文化改革和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比重和分值。牢牢把握文化改革发展的主动权,始终掌握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对宣传文化内容的终审权、对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各级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重点工程和项目前期工作,落实资金投入、经费保障和各项政策,为实施规划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中期评估。规划中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同省情相匹配、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政府投入保障体制。逐步提高各级财政文化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投入。县级宣传文化事业费可按辖区人口数制定相应的投入保障标准,最低保障10万人以下的县每年不低于10万元,随着事业发展和财力增长逐年提高标准。将文化建设事业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列入本级财政支出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逐年增加省级文化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规模,有条件的市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落实完善相关文化经济政策。对已有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进行修订和延续。落实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以及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税收政策,促进企业及民间对文化的投入明显增加。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政策,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创新服务方式,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服务办法。建立健全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优惠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文化单位、机构和企业的产业项目在园区基地落户,推动项目、资金、人才集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采取贷款贴息、项目支持、活动奖励、保费补助等方式支持文化企业发展。金融机构要针对文化产业特点研究制定著作权、文化品牌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质押办法,创新信贷产品,探索信贷模式,加大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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