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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湖:多措并举推进精准扶贫补充医疗工作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18-12-29 10:57

建立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实现因病致贫低收入农户有效脱贫的关键措施,也是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重要抓手。近年来,为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促进农村低收入农户精准脱贫,切实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金湖县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精准扶贫补充医疗工作。

一、健全组织,落实资金

县扶贫办作为牵头部门,定期召集县人社局、县残联、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县卫计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定期沟通医疗扶贫事宜,完善政策配套,进行数据衔接和比对,出台《金湖县农村低收入农户精准扶贫补充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设立精准扶贫补充医疗救助资金220万元,按全县在册建档立卡总人数筹集资金,筹资标准为人均100元,每年根据资金使用情况追加扶贫医疗专项资金,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上下联动,相互制约

严格落实省市规定要求,严把扶贫医疗资金关口,确保精准到位。通过镇村上报和部门数据比对,确保不重不漏。扶贫补充医疗资金由县财政、县人社局、县扶贫办三方共同运作,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格局,接受财务监督和审计部门审计。同时,我县创新开展村级集体资金“阳光监管”省级试点和村级财务提级审计,确保各项扶贫医疗资金落到实处。

三、多管齐下,强化宣传

一是县扶贫办通过制作扶贫宣传手册,利用每季度大走访让每一位帮扶责任人将精准扶贫补充医疗政策宣传到位。二是利用新闻媒介宣传医疗扶贫政策,通过县电视台签约固定时间段轮流播放扶贫医疗政策,通过网站进行宣传。三是创新扶贫就医形式,所有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

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等补偿的基础上再次补偿,以减轻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医疗费用自付负担。

作为扶贫工作的牵头部门和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主体,金湖县扶贫办深刻认识建立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性,积极探索,稳妥推进,不断完善低收入农户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努力构建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新机制,下一步将积极推动大病二次报销起付线标准降至5000元,切实让贫困户看得起病,享受到精准扶贫政策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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