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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大荔:扶贫产业园拓宽兴村富民新路子

来源: 陕西省扶贫办 发布时间: 2020-06-19 10:00

脱贫攻坚以来,渭南市大荔县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紧扣“1+”发展思路,始终把产业兴村作为引领脱贫攻坚的有效抓手,按照“一村一园”的模式,突出“带得准、带得稳”两个关键,采取“镇建扶贫产业园、村设产业互助组、党员创办扶贫示范田”的办法,变“输血”为“造血”,实现了“扶持一个园区、带动一个产业、发展一片经济、脱贫一方百姓”的目标,探索走出了一条产业全覆盖、收入多渠道、兜底有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式扶贫新路子。

一、坚持党建引领,明晰产业扶贫思路。抓好党建促脱贫,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经验。大荔150万亩耕地,有42万亩冬枣、10万亩黄花菜、近万亩高石脆瓜、26万亩桃李杏等特色时令水果,设施果蔬全省面积第一,是全省发展设施农业最早的县。大荔的优势在农业,潜力在农业,最有基础做强的还是农业,最稳定、最能让老百姓致富受益的也是农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点依然在农业,大荔县坚持让贫困户嵌入到产业发展中,让贫困户与产业发展同步受益,让贫困户成为更大的受益者。一是系统谋划。坚持统筹抓脱贫攻坚,牢固树立“抓党建促脱贫”的理念,充分发挥县委统揽主导作用,提出把“农村改革”“三资清理”“村集体经济壮大”与“产业扶贫”创新融合,因镇因村施策,育主体、抓三变、建园区、促产销,选准产业发展方向,实现富民与兴村的有机统一。同时,对发展扶贫产业积极性高的镇村,在土地流转、项目倾斜、技术服务、基础配套等方面大力支持。二是创新建园。改变以往将扶贫资金注入企业,“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的简单产业扶贫方式,创新将扶贫资金切块下达各镇办,充分发挥镇办党委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党委+村集体经济+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实现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有效对接,既增强了镇办党委工作积极性,也增强了、检验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2019年,投资5430万元,在全县新建了86个扶贫产业园、1500多个大棚,更带动了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向土地集中、向产业集中,扩大设施农业8000多亩,充分发挥产业扶贫资金的放大效应。三是集体经营。充分考虑一家一户分散的小规模生产方式,缺乏分工和规模效应,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等制约因素,在经营方式上,明确产业园所有权归集体,收益归集体经济。具体由党支部负责,能人、“土专家”专人经营,贫困户可以通过土地入股分红、产业增效返利、工资性劳务报酬、发展种养业等多种渠道增加收入,既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突出矛盾,又实现村集体经济年年有效益、园区年年有岗位、贫困户年年有分红,实现集体收益和贫困户增收“双赢”。

二、突出项目管理,规范产业园区运营。以产业扶贫、产业带贫为重点,综合考虑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持等因素,做好扶贫项目谋划和建设,在“量力而行”的前提下“尽力而为”,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用到“刀刃上”。一是项目论证科学化。为避免产业园建设千篇一律,有效避免产业雷同带来的区域竞争,我们结合各镇办主导产业,根据产业园建设实际情况,坚持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原则,严格项目立项,科学规划产业园规模,一园一规划,一园一研判,确保建设的扶贫产业园立项科学,项目可行。二是产业评审专业化。按照“谁统筹、谁论证”的原则,逐镇召开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方案评审会,由统筹资金主体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拟实施的产业项目进行论证,全面评估项目的市场前景、预期盈利和风险程度等,并将带动贫困户增收发展作为衡量项目是否可行的重要标准,严格论证、评审、招投标和实施先后顺序,确保扶贫资金不落空、每分都用于发展产业上,用于壮大集体经济,用于增加贫困户收入。今年继续再投资5150万元,新建51个扶贫产业园,最终实现“一村一个扶贫产业园”。三是园区推进工业化。坚持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建设现代产业园区,精心打造了融合地域因素和产业特色的一系列主打招牌,一座座日光温室、钢架大棚拔地而起,冬枣、黄花菜、高石脆瓜以及双孢菇、花卉苗圃等产业园百花齐放、各具特色,一个个展示产业发展成果的名片符号蓬勃而出,全县基本实现了基础产业常态化、支柱产业长效化、增收产业基地化、劳务产业技能化、个性产业经济化的规模化发展模式。在大荔,一座设施大棚就是一个生产车间,农业园区就是工业园区,农民就是产业工人。

三、创新带贫机制,紧密利益连接链。将“造血式”产业脱贫作为激发和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的核心,通过贫困户参股建园、入园经营、流转土地、园区就业务工等多种形式,支持能够发展产业的群众发展产业,帮助没有产业发展能力的群众在产业发展中稳定就业,鼓励没有稳定就业能力的群众勤劳致富,努力实现利益“双赢”最大化。一是稳定分红收益。剩余的贫困户中,半劳动能力或完全无劳动能力就占近70%。大荔县创新发展“支部+产业+贫困户”模式,产业园收益由政府主导按2:3:5的比例分配,20%用于增加集体收入,30%用于回收投资,50%分给贫困户,这种“租金+薪金+现金”的“三金链接”扶贫模式,在正常分红基础上,有效解决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二是股份合作收益。完善新型经济主体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行“企业+贫困户”模式,建立企业原料供应基地,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鼓励贫困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统购农资、统一销售,带动贫困户发展高产、高质产业。同时,也鼓励开展股份合作,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集体收益分配权,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下稳固基础。三是参与工资收益。规范扶贫园区运维管理、收益分配等工作,推动园区与商超市场、电商企业、新零售平台等形成稳定产销关系,切实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受益度。围绕产业园用工需求,针对性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安排符合用工条件的贫困户在产业园工作,仅以发展高石脆瓜、大棚冬枣等特色产业的新堡村扶贫产业园,年均创收利润30万元,可直接安排贫困户就业和富余劳动力20余人,每年雇佣本村贫困人口务工不少于30个工日(每个工日不少于100元),带动了贫困户增收和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前,全县产业园共带动贫困户6788户、22461人,所有未脱贫户均已纳入到扶贫产业园,安排830余名贫困家庭劳动力在产业园就业,主要从事保安、饲养员、司机、搬运工、基建员等工作,贫困户及村民到产业园务工可得到报酬,平均每户可通过务工年收入2万元以上,保证了农民增收。2019年底,大荔县建档立卡户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3150元增加至9278元,年均增长31%,比农民年人均收入增速高21.6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90%以上得到了产业扶贫支持。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大荔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产业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向性以及产业绩效不对等的问题,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一是初期严管。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了县镇村三级项目管理台账和资产管理台账,建立市场化经营管理制度,严格对投入运营产业园的效益发挥、收益分配、防止资产流失等方面的日常监管,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发挥效益。二是中期严审。县纪委监委、巡察办、审计、财政、扶贫、农业等部门,组成专门联合监管组,对投入产业扶贫资产的前期规划、中期建设、后期管理进行全程监管,围绕“六个紧盯”,紧盯扶贫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紧盯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实施中的虚报套取、改变用途、偏离扶贫的问题,紧盯产业园项目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给了个人或绩效不对等、与贫困户投入增收不匹配的问题,紧盯脱贫攻坚整体工作当中工作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和其他方面的腐败问题,紧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城区村组干部乱占地、随意卖地、土地管理乱象的问题,坚决守住底线红线,切实使资金直接惠及扶贫对象,确保把每一分钱都花在贫困群众身上,杜绝把资金直接或变相给到私人。三是后期严查。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对在扶贫产业项目中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非法处置国有或集体资产,及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骗取套取财政补助资金不依法履约以及存在其他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实施主体,强化对其的失信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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