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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李敏:从“救济户”到“万斤户”

来源: 陕西省扶贫办 发布时间: 2019-10-11 08:00

成就展上的照片,勾起了61岁的李敏对当年“大包干”的记忆。 本报记者 申东昕摄

本报记者 申东昕

“让农民自己种,这问题就好办。农民就是一辈子专种庄稼的嘛!”《平凡的世界》里,路遥笔下的孙少安,这样说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改革。在陕西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成就展上,一张志丹县杏河镇杨家岭村村民进行土地调整的照片,也记录了我省农村改革的步伐。

“土地自古以来就是农民的‘命根子’。”照片的拍摄者胡国庆说,“改革开放之初,我被小岗村包产到户的创举深深震撼。随着改革的深入,农村的发展,我越来越认识到农村改革的意义所在。1992年,我在志丹县看到村民调整土地的场景,就把它用相机记录了下来。”

胡国庆镜头下的志丹县,在包产到户的改革浪潮中,有着怎样的故事?

1978年年底到1979年年初,“安徽农村搞包产到户”的消息传到了志丹县。观望,踌躇,忐忑,摸索……经历了一段时期的“摸着石头过河”,很快,有人从包产到户中尝到了甜头。

当年,志丹县杏河公社沙湾大队王家沟生产队社员姬存清,1979年还吃了国家返销粮100公斤。1980年“包干到户”以后,他勤劳肯干,次年秋收时向国家交售余粮足足5000公斤,成为延安地区第一个“万斤户”。“‘大包干’好啊!两年工夫,我从‘救济户’变成‘万斤户’,从‘叫花子’变成‘大模范’!”姬存清感叹道。

在“大包干”中,志丹县“姬存清”们的积极性被迅速调动起来。1980年,志丹县粮食总产量创历史最高纪录,人均生产粮食505公斤,超额93%完成了国家粮食征购任务。1981年初夏,志丹县99.9%的生产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有土地,有干劲,农民还要“长效定心丸”。从1982年至1986年,中共中央连续发出五个“1号文件”,肯定包产到户的改革。有了这一保障后,志丹人民的干劲更足了。到了1988年,志丹县农民纯收入达到了287元,是1978年的近6倍。

“拍照那一年,我深刻地感受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三秦大地带来的变化。我现在有点庆幸,也有些懊悔。”胡国庆说,“庆幸的是我能用镜头记录一件具有时代意义的事情,懊悔的是没有早几年拍下这样的故事。”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农民群众带来了真正的实惠和红利,让广大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从吃不饱到家家户户有余粮,从精准脱贫到齐奔小康,三秦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陕北苹果高挂枝头,陕南茶叶香满茶山,西秦牛羊兴旺满圈,黄河岸边花椒满园……当初的分产到户,正是如今陕西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起点。在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兴未艾,为陕西农村的发展变化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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