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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大爱惠三秦 兜底脱贫在路上 ――陕西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纪实

来源: 陕西省扶贫办 发布时间: 2018-12-18 08:30

    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用孺子牛精神诠释忠诚担当,用大爱之心、爱民之心编密织牢兜底脱贫保障网。 
   精准规范 
  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 兜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民政部门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中承担着兜底保障任务,主要是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困难人群关爱保护,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其中,最核心、最关键的是对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兜底,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 
  省民政厅不断加强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建设,相继推动出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文件,兜底保障范围覆盖所有农村困难群体。会同扶贫部门全面开展“三共同”,提高保障对象认定的精准性,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对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体家庭真实境况进行全面排查,集中办理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现象,有效遏制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省民政厅积极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农村低保家庭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7类人员,按当地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发低保金,提高救助水平。实行“渐退帮扶”,对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但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家庭,按原政策继续给予12个月的农村低保,其中残疾人家庭在此基础上可适度延长救助时限。 
  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再次提高8%和15%。提标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990元。从2017年冬季开始,我省农村特困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从每人200元提高到500元。3年来,我省民政系统累计投入300.77亿元,实施兜底项目7700个,较好地履行了兜底保障职责。 
  这些措施,实实在在改善了需要兜底保障的困难群体的生活,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全面覆盖
  甘做脱贫攻坚孺子牛 编密织牢兜底保障安全网 

  脱贫攻坚不留死角,兜底保障不留盲区。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截至目前,全省通过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兜底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69.16万人,其中低保对象57.62万人,特困人员11.54万人,占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总人数的37.7%,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 
  全省已建成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436所、床位5.2万张,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分档制定,原则上全自理特困人员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半护理特困人员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全护理特困人员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5%,有效保障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认真落实省政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政策,全省10253名孤儿和1013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现应养尽养;在全省农村留守儿童中开展了“全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为2.97万名无人监护或父母无监管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落实了监护责任人。资助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9个、镇村“儿童乐园”31家。截至2018年9月,全省有农村留守儿童13.97万人,较2016年减少10.87万人。 
  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8124个、床位12.4万张,覆盖全省48.65%的行政村,其中482个深度贫困村实现幸福院全覆盖。 
  2016年至2018年,我省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0.41亿元,资助残疾人357.5万人次,全省84.85万名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重大疾病、临时突发性问题,是部分家庭返贫及无力脱贫的重要原因。省民政厅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实施“一站式”服务、“一单式”结算。自2016年起,全省共实施农村医疗救助350.4万人次,累计实施农村临时救助152万人次。今年以来,我省已实施农村医疗救助71万人次,支出资金6.42亿元,其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7.42万人次,次均支出救助资金3511元,有效减轻了农村贫困群众医疗负担;实施农村临时救助29.5万人次,支出资金2.93亿元,确保农村贫困群众不因突发性困难影响脱贫。 
  省民政系统建立“救急难”机制、福彩公益金救助机制,对政府救助之后仍有严重困难的群众,通过社会力量给予帮扶。3年来,省民政厅共投入福彩公益金2500万元,省慈善协会注入资金120万元,募集社会资金567万元,在全省实施“救急难”575例。 
  从2001年开始,省民政系统持续开展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活动,截至目前,累计使用省本级福彩公益金1.4亿元,在全省资助30368名家庭困难的大学生。省民政系统还使用公益金开展了“关爱贫困母亲”“关爱农村贫困留守妇女”“关爱高龄贫困老人”等系列公益活动,全方位助力脱贫攻坚。 
  固本强基 
  加强农村基层治理 激发脱贫攻坚内生动力 

  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扶贫开发工作部署的战斗堡垒。全省民政系统上下协力,在省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全省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3年来,我省累计投入1.35亿元,新增农村社区服务中心876个。截至目前,我省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6385个,覆盖率达到37.6%。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指导各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农村和谐,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充分激发贫困村和贫困群众不断提高摆脱贫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助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协力共建 
  积极动员引导社会力量 共创脱贫攻坚大格局 

  在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方面,我省启动时间早、动员社会组织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社会组织成为我省脱贫攻坚有益的补充力量。 
  2016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行动的实施意见》,3年来共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84万元,支持30个涉及扶贫领域的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安排省福彩公益金1793万元,支持210个涉及扶贫领域的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7983家(含农村互助资金协会6725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5亿元,帮扶贫困户46万余户,成为助推脱贫的重要力量。省民政厅动员引导江苏社会组织参与我省脱贫攻坚,首批650万元支持4个县15个帮扶项目,现已全面实施,2725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10月22日,在第二批帮扶项目签约仪式上,江苏社会组织落实帮扶项目39个、资金899.5万元。 
  包村扶贫 
  盘活村集体经济 增加农民收入
 
  2012年开始,省民政厅定点帮扶洛南县罗窑村93户343人。帮扶工作开展以来,省民政厅努力为罗窑村群众谋实事、兴产业,投入资金近300万元,实施各类扶贫项目20多个,较好地完成了“两联一包”任务。 
  今年以来,省民政厅每月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入户帮扶,准确了解帮扶对象需求。加强驻村队伍建设,从全系统遴选3名中青年干部驻村扶贫。大力发展产业扶贫,帮助村里发展种植产业,成立天香花农产品合作社,栽植天香花150亩;建成食用菌产业园厂房800多平方米、大棚120个。产业帮扶不仅盘活了村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更带动了贫困户的创业积极性,增强了内生动力。 
  目前,罗窑村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基层党组织建设进入规范化、村集体经济实现规模化、村容村貌极大改变,解决了基础设施薄弱、种植业结构不合理、精神文化生活单一等问题,贫困户收入明显增加,年底前罗窑村将实现整村脱贫。 
  凝心聚力 
  全力做好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攻城拔寨的关键期,深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人口成为“最难啃的骨头”。今后3年我省还有52个贫困县要摘帽、183万贫困人口要脱贫。其中,残疾人、孤寡老人、长期患病者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占较大比例,帮助这些特殊人群脱贫已经成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省民政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民政厅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在三年行动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实施意见》,聚力深度贫困地区,聚焦特殊困难群众,持之以恒做好兜底保障各项工作。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根据《深度贫困地区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民政兜底保障相关政策和资金将重点向我省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全方位加强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精准认定兜底保障对象,提高保障标准。 
  ——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特殊支持政策,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持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和计划摘帽县聚焦发力。 
  ——进一步加大资金特别是福彩公益金的投入,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让特困人员有更好的生活条件。 
  ——持续在残疾人帮扶保障和农村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上下功夫,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加大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应急处置和临时照料。 
  ——为解决贫困群众急事、难事想办法,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发挥“救急难”项目作用,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别是因故返贫的群众提供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帮助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继续鼓励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特长和优势,为贫困地区贫困户提供精准化、个性化帮扶,推动苏陕社会组织帮扶项目落地,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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