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党建引领多维保障 创建易地搬迁群众幸福家园
来源: 陕西省扶贫办 发布时间: 2020-10-19 08:00
一个个配套完善、安全宜居的易地安置点社区,一间间便利群众生活的小型商务服务中心,一家家吸纳搬迁群众就业的社区工厂,一支支穿梭于不同社区的志愿服务队……这是石泉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力做好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所带来的新气象。
近年来,为促进易地搬迁群众安居乐业、脱贫致富,石泉县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推进设施配套、组织管理、服务体系“三完善”,强化产业、创业、就业“三支撑”,落实财产权益、公共权益、民主权益“三保障”,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融得好、快致富”,为搬迁群众创建文明小区、幸福家园,奋力实现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按照“大型全覆盖、中型保功能、小型保基本”原则,石泉县积极推进易地搬迁设施配套、组织管理与服务体系“三完善”,采取新建、改造、租赁、挂靠等方式,配置相关用房和设施设备,补齐安置点短板。采取单独组建、挂靠所在村(社区)党组织等方式,建立健全党组织,并借助网格化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居民委员会等途径开展自治管理,对进城入镇的分散安置群众实施建档立卡动态管理。采取“两委”干部坐班、派员驻点、设立便民服务代办员,开办小型商务服务中心等方式,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成立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公司,设立标准化卫生室、强化健康档案建档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司法人员联系机制、组建人民调解机构、“一约四会”和志愿服务队,不断提高综合治理和服务水平。
强化产业、创业、就业“三支撑”,在500户以上的城镇安置点积极发展餐饮、娱乐、商超等服务业,形成业态聚集效应;500户以下集镇和农村安置点发展特色种养业和农家乐、农产品加工等二三产业;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或市场主体流转安置点周边土地,提升农业规模化水平。加大对搬迁群众自主创业的贷款扶持力度,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落实创业补贴。对100户以上的搬迁安置点,至少规划建设1家新社区工厂,促进就近就业;每年组织一批搬迁群众外出务工,助力劳务输出;对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至少拿出30%的岗位用于安置搬迁群众就业,公益岗位优先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中选聘;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岗位推介,使群众稳定就业。
全面落实财产权益、公共权益与民主权益“三保障”,搬迁群众迁出地享有的土地承包权益不变,相关联的政策性收益不减;对通过入股、合作等方式签订流转合同的搬迁户,给予一次性奖补;严格控制和规范搬迁安置房交易,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对于搬迁群众转为城市户口的,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等公共权益;保留原户籍身份不变的,核发有效期三年的“绿色居住卡”,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所在城市或农村居民享有的社会保障待遇和相关政策;加大校建项目支持力度,保障搬迁群众子女就地就近上学。对于在安置区居住1年以上的搬迁群众,原则上参加安置地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保障民主权益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石泉县已累计建成138个集中安置点社区,搬迁群众13997户43434人;安置点配套农业园区达到75个,新建产业园区7个,建成投运22家社区工厂,实现100户以上移民搬迁安置点社区工厂全覆盖,易地扶贫搬迁户中有劳动能力的搬迁对象已全部落实产业就业后续帮扶措施,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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