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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建立“三级两账” 全面加强扶贫领域资金全口径监管

来源: 陕西省扶贫办 发布时间: 2020-09-30 08:00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扶贫领域资金全口径监管的工作部署,安康市针对监管过程中底子难盘清、过程难监管、程序难规范、公示难满意、风险难防控等诸多困难,在县级层面积极探索实施扶贫领域资金“三级两账”管理,建立县、镇、村三级项目建设台账和资金使用台账,将扶贫领域六大类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运用信息化手段搭建网络监管平台。在市级层面制定了《安康市扶贫领域资金全口径监管办法》,夯实各级各部门管理职责和监管责任,完善了项目资金监管制度体系,达到盘清项目底子、完善管理制度、夯实主体责任的监管目标,扶贫领域资金全口径监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此做法2019年11月被国务院扶贫办《扶贫信息》刊发推广,2020年6月在全国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培训班上交流发言。

一、落实监管责任。成立由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扶贫领域资金全口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镇(部门)、村分别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项目资金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的责任落实体系,明确县、镇(部门)、村的三级工作职责。根据资金来源和用途,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行业专项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苏陕协作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六类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范畴。

二、建立项目台账。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牵头建立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监管总台账,实行网上公开、每月更新、动态管理;行业主管部门、镇办建立分部门、分镇办项目和资金台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政策落实类项目严格执行“一卡通”支付,基础设施和产业扶贫项目严格招投标、验收评估和资金拨付管理;村级针对公示公告、后续管理建立项目和资金台账,设立专职报账员,对到村项目按程序审核报账,同步上传项目建设进度,做到上下联动、及时预警。

三、健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分级分类公示公告制度。县级部门负责公开项目计划、资金来源、安排标准、实施内容、投入概算、建设主体等内容,镇村负责公开有扶贫产业、补贴类资金的计划、来源、受益对象及补助金额等情况,各建设单位负责公开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工程结算等情况。二是推行项目资金统一核算制度。坚持扶贫项目资金专人、专户、专账管理,统一会计科目、核算办法、支出手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擅自改变计划的、未按施工合同执行的、施工质量有问题的、票据不规范的、项目不真实的支出不予报账。三是落实项目监督检查制。县财政、扶贫、审计、纪委监委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定期检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防范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问题。四是推行绩效评价制度。项目竣工经镇级初验后报送书面请验报告,县级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资料收集等方面进行验收和全面绩效评价,并同步建立责任追溯制度,筑牢扶贫项目质量防线。

四、创新监管举措。借助信息交换技术,三级联动实现“无纸化”操作,降低了监管运行成本。系统内设置自动监测预警功能,当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进度迟缓、资金支付不到位等情况时,系统自动向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预警提示,确保问题随时发现,随时解决。在县区政府网站设立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公开公示平台查询窗口,可实时查询最新政策、项目建设信息、惠民资金补贴到户等动态信息,做到账内清楚、账外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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