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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规范有序推进扶贫资产管理

来源: 陕西省扶贫办 发布时间: 2020-09-30 08:00

2019年以来,陕西省坚持“试点先行,探索经验,总结推广”的思路,围绕“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规范有序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全省有脱贫攻坚任务的96个县(区)基本完成扶贫资产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工作,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2020年9月中旬,全国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副主席邵鸿来陕开展脱贫攻坚民主调研时指出,陕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省上率先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市县成立机构,狠抓落实,工作扎实有效,为全国树立了样板。

围绕“谁来管”,实行“三个强化”。强化政策指导。省上先后印发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知》《导引》,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现场会,推广宝鸡等市经验做法。各市县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及管理办法,编印扶贫资产管理政策解答及工作流程图,召开业务培训会,确保规范有序开展。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均成立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抽调扶贫、财政、农业等部门同志负责日常协调推进。扶风、太白、泾阳等10余个县(区)成立扶贫资产管理中心,配备办公用房及设施,设立专项工作组,抽调人员具体负责。强化督促落实。将扶贫资产管理作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交叉检查的重要内容,每月深入市县督促进度,指导解决具体困难。省上先后召开2次调度会,印发2期通报,点对点督办3次,督促工作落实。

围绕“管什么”,实行严把“三关”。把摸清底数、确权移交、精准登记作为扶贫资产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严把“三关”,确保确权登记的扶贫资产全面、真实、准确。严把调查摸底关。依据扶贫资金台账和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坚持条块结合、上下比对,采取信息系统调取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核实脱贫攻坚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东西扶贫协作、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经调查摸底,全省2016-2019年实施扶贫项目涉及资金总额1504.06亿元,形成资产979.32亿元,占比65.11%。严把确权移交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进行确权。县级行业部门实施的项目,由县政府或授权部门进行确权。镇、村实施的项目,由镇级召开会议研究通过后,镇政府进行确权。确权后颁发确权证书,办理移交手续。全省先后移交扶贫资产760.59亿元。严把资产登记关。对确权的扶贫资产分年度、分类别、分项目登记造册,建立县级扶贫资产总台账和行业部门、镇、村台账,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及镇村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完善财务账目,实行动态管理。全省确权登记公益性资产531.63亿元,经营性资产228.96亿元,到户类资产218.73亿元。

围绕“怎么管”,实行“三个落实”。落实管护责任。压实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镇级属地管理责任、村级日常管理责任和各级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市级做好统筹指导和监督。落实管护机制。分别制定经营性、公益性扶贫资产管护办法,规范收益分配使用和资产处置,经营性扶贫资产由资产所有权者负责经营,探索合作经营、委托代管等模式,实现保值增值,提高带贫益贫效果;公益性扶贫资产按照“所有权与管护权相结合”原则做好管护工作。宝鸡市2018年起建立“1+7”机制做好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工作。落实监管措施。将扶贫资产管理纳入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强化风险防控。对不按规定进行扶贫资产移交、评估、管理运营或其他情形,造成扶贫资产流失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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