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机动车维修行业规范监管不力
来源: 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5-25 17:01
图1 韩城新城区锋禹通达挂车电焊厂露天喷漆晾晒
(二)机动车维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
督察组抽查18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发现,有4家活性炭吸附棉箱内吸附棉脱落,2家活性炭吸附棉未及时更换,3家UV光氧处理设施中灯管有损坏,还有8家存在露天打磨或晾晒喷漆零件,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其中,韩城市杨兵汽车修理厂、仁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未能提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韩城市三荣茗远钣金烤漆厂的喷漆房运行管理台账记录弄虚作假,4月15日督察时,挥发性有机物吸附材料更换记录表已填写至4月30日,2月份竟填写有29日的工作记录。
图2 隆盛钣金烤漆修理厂排气筒拆除、活性炭吸附棉未及时更换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日常监管不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督察发现,韩城市辖区内仅有154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了备案,仅占20%,其余599家在未取得备案手续的情况下长期违规经营。2022年,韩城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督检查仅19家次,均为备案企业,且从未提出任何环境污染问题。《韩城市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3月底前对钣金喷漆汽修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但行业监管部门却未组织实施规范整治工作。
图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三、原因分析
韩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等部门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执法检查流于形式。机动车维修企业对大气污染治理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缺失,治污设施建设不到位、运行管理不规范、违规经营等问题普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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