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全省政务服务 “一网通办”工作推进会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12-10 10:46
11月3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推进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夏晓中同志主持并安排部署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
会上,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宝鸡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就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省级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省信息中心、省电子政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分别就政务服务热线建设、政务新媒体建设、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等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会议指出,今年7月,全省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工作启动以来,在刘国中省长和梁桂常务副省长的大力支持和关心指导下,通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省市县三级2049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审核备案、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等五大类审批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并按照“一事项、一标准”的要求,逐项进行“颗粒化”拆分和流程再造,逐一编制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一个规则、数据结构一个标准、事项编码自动赋码”的全省统一事项库主体构架初步形成,基本实现了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的分级动态管理。从今年9月开始,省级部门已经按照新梳理的事项和优化后的办事流程实施网上办理。13个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建成并陆续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11个有自建系统的省级部门已整体接入省政务服务平台,其余32个没有自建系统的省级部门均已使用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审批业务。与此同时,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和国务院大督查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全省政务服务的顶层设计,起草了《关于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陕西政务服务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陕西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为全省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会议强调,距年底实现“一网通办”目标仅有一个月时间,事项梳理和平台建设任务还相当繁重。一要抓紧做好事项梳理收尾工作。市县两级要按照网上可办的要求,对《陕西省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所列事项进行网上录入,确保年底前与全省统一事项库对接,实现事项同源发布,并依据新的办事指南实施网上审批。二要抓紧编制并公布市县两级“四办”清单。各市区年底前要统一公布市县两级“一次办、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清单,其中“网上办”事项不低于50%,“一次办”事项至少要包含30个高频事项。三要结合实际对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进行调整完善。对各地存在的地域性、政策性和层级性的差异事项,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实事求是进行增减,确保网上办理事项既要实现全省一个标准,又要体现各地的差异性。四要推动审批业务上网办理。省级各部门要积极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和省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业务,优化审批流程,做好线上线下融合。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要根据新的职能继续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权力类型等进行梳理,确保实现网上办理“应上尽上”。各市(区)通过全省统一事项管理平台完成事项梳理后,12月底前在本级政务服务网展示并开展网上办理,并确保政务服务网和实体大厅事项办理标准保持一致。已建成的县级政务服务平台要按照标准规范于2019年3月底前接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五要深化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12月底前,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系统对接的11个省级部门要按照标准规范完成与省政务服务网的全面对接和数据共享互用工作。具有颁发证照职能的部门,要加快开展证照梳理和证照电子化及应用工作。从明年开始,各部门要重点推进备案类、服务类事项业务系统的改造和与省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工作,确保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政府(管委会)分管副秘书长,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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