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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召开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5-15 09:29

5月3日,全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召开。副省长魏增军出席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薛建兴主持会议。会上,西咸新区管委会介绍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省编办(省审改办)主任邢可利通报了全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介绍了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省商务厅厅长、省自贸办主任赵润民就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做了通报。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魏增军讲话指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重要工作内容,对于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推进简政放权,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地位,充分释放创业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全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单位都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全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积累成功经验,奠定扎实基础。

魏增军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领会“证照分离”改革的部署要求,着重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分类推进“照后减证”,大幅降低准入门槛。对直接取消的5项审批事项,要依靠市场机制进行有效调解,逐项制定相应管理规范标准,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行业自治;对由审批改为备案的2项事项,要创新管理模式,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有关部门之后即开展相应经营活动,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或者处罚;对实行告知承诺的23项事项,要提高审批效率,先发许可证,部分缺省材料允许在约定期限内提交;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实行告知承诺的34项事项,要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推进标准化管理和网上办理,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对直接涉及国家和公共安全的33项许可事项,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改革顺利推进。要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对改革涉及的审批项目要逐项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与事项改革相配套的监管制度举措,防止“自由落体”和监管“盲区”。要积极构建新型监管体系,以综合监管为基础,以专业监管为支撑,大力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精准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建立完善“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的许可办理机制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的监管协同机制。要分类制定完善监管办法,按照24个监管部门和涉及行业全覆盖的工作目标,逐级分类制定完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标准、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实现登记与审批的有效衔接。三是努力做到“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要大力推进审批备案事项网上办理。着眼建设以“一网通办”为目标的智慧政府,大力推进业务流程再造,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间。积极推进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打造“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为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真正做到从“群众跑腿”到“数据跑路”。强化信息归集共享,加快实现登记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有效共享,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为“证照分离”改革提供有力的信息化保障。

魏增军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谋划,统筹推进。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区域所在地政府要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抓细抓好、落实到位。各职能部门要发挥好作用。既要复制推广上海浦东新区行之有效经验做法,又要结合当地实际,大胆创新探索。二要加强指导协调。省审改办、省工商局、省自贸办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指导好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级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充分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三要加强督查考核。省审改办要会同省政府督查室抓好改革试点工作的督查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分工加强考核问效,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严肃通报。要把改革是否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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