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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权力放下去 把监管收上来省国土资源厅削减权力强化监管优化服务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5-11 17:29

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省国土资源厅严格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通过加强权力制衡,做好权力下放,严格监管查处,优化管理服务,着力营造“山清水秀、严而有为”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生态。

一是做好权力下放。按照将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服务和监管收上来的思路,该厅通过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社会、还权于基层,减少了权力干预和寻租的机会。在还权给市场方面,对非煤矿山全部实行招拍挂,全面实行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对土地整理、地勘基金、地灾防治等项目,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避免人为影响。在放权给基层方面,将土地开发整治、占补平衡等项目,由过去厅机关直接审批,改为与省财政厅联合下达任务和资金,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安排项目并负责实施,省上加强监管;将原由机关直接承办的项目评审、储量评估、标准拟定和政策课题研究等技术性、事务性、服务性职能下放到事业单位,由其以招投标方式委托中介机构或高等院校具体实施,省厅负责过程和结果监管。两年来,该厅取消各类审批事项20项,明确属地化管理事项52项,规范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11项,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3项。

二是调整职责分工。厅党组对厅内各处室间的职责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实行“办理和监管分离”、“承办与审批分离”,围绕廉政风险点细化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减少“一个处室全程办理”产生的问题。重点工程往往是容易“出事”的地方,该厅把重点工程统征从建设用地管理部门分离,制定了统一征地管理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压缩征拆补偿的自由裁量空间。矿权管理方面,矿业权价款计算、收缴、矿业权证发放由原来的一个处室一揽子办理,分解到3个处室相互监管,有效杜绝随意减收价款和人情审批发证等问题。

三是加强权力监督。一是完善权力监督体系。该厅将监督机构由原来1个增加到3个,赋予政策法规处事前审查权,组建项目稽核处负责事中事后监管稽查,落实纪检组事后问责查处权,形成了三个机构各有侧重,又相互配合的完整监督体系。二是完善决策机制。在厅长办公会研究土地审批、矿产资源配置事宜时,改过去由主办处室仅简单汇报审查结果为逐事项将政策依据和专家评估建议,以及地方意见、关联部门的会审资料、原始图件等一并提交参会人员;在讨论酝酿中,每个人都必须明确表达意见,形成一致后作出决议;会议结束前,参会人员先核对自己意见,然后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背书,同时由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实现“行权留痕、责任可查”。

四是着力优化服务。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该厅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制定了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服务指南包括事项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情况、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等;审查工作细则包括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批条件、注意细节等。严格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增强审批事项的透明度。在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厅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及其相关信息,开发电子政务审批系统、国土资源备案系统和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实现审批事项网上运行和在线电子数据交换。全面落实窗口办文制度,行政审批事项由窗口办文统一受理,统一送达。

经过两年多来的革故鼎新和全面规范,该厅改变了过去“重权力、轻服务,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厅机关构建了权力运行决策、执行、监督、保障四大体系,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效能,强化了阳光用权,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通过优化流程、网上办事、公开时限、细化服务指南、加强监管等措施,减少了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审批流程更加规范透明,方便了服务对象,提高了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普遍反映省国土资源厅身段低了、形象好了,说得少了、成效贡献大了;干部职工普遍感到权力小了、工作忙了,风险少了、群众满意度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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