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监管理念 强化信用约束省工商局着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5-11 17:01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省工商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安排部署,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的同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办法措施,推进年报信息公示,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初步构建了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一、注重建章立制,完善监管机制。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全省企业数量成倍增加的实际,为确保市场秩序放而不乱、活而有序,省工商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并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促进企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企业信用互联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联合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起草并以省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4月20日,召开了全省市场主体监管工作座谈会,进一步解读《实施意见》,明确各部门监管事项,厘清监管职责,完善了全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市场监管的制度框架。
二、实施年报制度,强化信用监管。一是优化年报,健全信息公示。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实行年报公示制度后,省工商局全力以赴做好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截止去年6月,全省2014年度年报公示企业32.9万户,公示率77.94%,高于历年的年检验照率。二是实施抽查,发挥信用监管实效。围绕企业年报制度改革,以推广实施“双随机”抽查为抓手,认真落实企业信息抽查监管、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市场监管配套措施,突出强化对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监管。去年,省工商局顺利完成企业即时信息、出资信息和年报公示信息的三次信息抽查工作,抽查市场主体1.96万户,其中检查结果正常1.53万户。截止目前,全省12.58万户市场主体因不按规定公示年报信息或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年年初,全省工商系统“双随机”抽查软件系统上线运行,工商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正在加紧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将全面推行。
三、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企业信息的归集共享是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核心工作。从2014年10月开始,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效衔接和信息同步更新以来,省工商局坚持每天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市场主体更新信息,并通过该平台获取其他部门公示数据11.18万条。截止目前,共有45个省级部门接入省信用信息平台,30多个部门按规定陆续向信用平台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实现了企业信息的网上公示、查询和监督以及政府部门间企业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部门间“信息孤岛”的问题正在通过这一机制逐步得以解决。今年3月,《陕西省企业信息互联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以来,省工商局和省发改委进一步加大了政府部门间企业信息共享力度,保证公示系统数据信息丰富、准确,为信用监管提供数据保障,实现地区、部门之间企业监管信息集成化,形成监管合力。
四、落实联合惩戒,推进社会共治。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促进企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省工商局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失信企业的约束和惩戒力度。去年11月,全省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全面运行,实现了与最高人民法院专线网络的连通,归集了170多万名“老赖”身份信息,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每日更新。全省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启动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在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截止今年2月,省工商系统已拦截限制失信被执行人437人次。为落实好38部委联合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省工商局与省发改委共同拟定了《实施方案》,对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联动措施进行了具体规定。《实施方案》出台后,将有效遏制各行业、各领域存在的突出失信问题,着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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