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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积极推进“三证合一”改革相关工作有序衔接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4-08 18:19

为进一步推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深入开展,省工商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安排已登记企业证照的换发工作、登记(备案)信息采集、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加强与税务部门工作衔接等“三证合一”改革相关工作衔接事项。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积极稳妥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证照的换发工作,对已登记企业因原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过期等原因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受理,及时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备案)的信息采集,同步完善对各类主体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确保登记注册行为的规范化。

通知强调,各级工商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工商局《关于试点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意见》,广泛深入宣传和解读企业简易程序注销工作相关问题,稳步推进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工作。担负试点开展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的地区,办理简易注销时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清税证明,进一步推进企业退出的便利化。

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与税务部门的工作衔接,加强日常联系沟通,及时研究合力解决好工作衔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强有力地措施确保“三证合一”改革相关工作有序衔接。 (省工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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