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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11-02 16:26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重大部署,按照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五个再砍掉一批”要求,全面开展行政许可项目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入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方便了群众办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分批次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在及时承接国务院取消下放事项的基础上,2013年以来,经过五批次清理,省级部门取消了大量阻碍市场发展、束缚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设置、企业和人民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行政审批事项。省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从684项减少到386项,精简比例43.57%。今年3月,省政府印发了《省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5年版)》,公布了省级部门保留的386项行政许可项目和代国务院部门初审的57项行政许可项目。随后,省审改办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经过调研论证起草并以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文件印发了《陕西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健全了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制度,为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月10日,国务院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公布后,按照国务院清理口径,省审改办抓紧对省级部门去年暂时保留的114项非许可审批事项和拟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但没有公布的51项事项开展清理。经过清理,上述事项拟取消14项、拟转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47项;剩余104项审批事项与省级权力清单进行了衔接,予以取消或转为其他事项。7月29日,省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了上述清理意见,8月15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等事项的决定》。至此,省级部门彻底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今年6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级各部门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省审改办在省政府网站设置了“行政许可目录”专栏,公开了省级部门现有行政许可项目,逐项公布需要提交的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流程图等,并与各部门网站进行了对接联通,实现目录信息和许可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交换共享。

四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今年6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省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省编办会同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取消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要件18项。全面开展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机构清理工作,着力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目前,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清理工作结束后,将编制并公布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五是认真编制省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今年5月底,省编办与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组建了省级部门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工作组,从各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完成了省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52个部门共梳理上报权力事项5866项,经过审核确认,省政府工作部门共有行政职权4394项,其中省级保留2577项、市县区属地管理1817项。同时,对每一项行政职权都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制定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目前,省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省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正在抓紧建设网上公开平台,9月底前将向社会公布。

六是统筹推进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坚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职能转变和精简机构编制一并考虑,同步推进。省编办在去年对省政府45个工作部门重新核定“三定”规定,精简内设机构57个、核减编制632名的基础上,今年又按照内设机构精简7%、人员编制核减10%的要求,对省级党群机关40个部门重新核定并印发了“三定”规定,精简内设机构19个、核减编制323名。市县两级同步推进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按比例精简内设机构和编制,严控领导职数。积极推进镇村综合改革,配合省民政厅实施新一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减少乡镇数量207个。今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改革情况交流》专题刊发了我省工作经验。

下一步,行政审批改革组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力度,总体将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

一是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已经明确取消、下放和承接的审批事项,将逐事项、全链条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单位、具体人员。严格执行纪律,坚决纠正名实不符、变相变通、截流附加以及“放责不放权”等现象,对典型问题将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二是深入推进,增强实效。根据实际需要,再取消下放一批含金量较高的审批事项,以取消为主。进一步加强对市县审改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督查评估,确保上下联动,协同一致地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健全、完善、规范市县镇特别是县镇服务大厅,切实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使人民群众能够真切感受到改革的成效和好处。

三是探索创新,完善机制。推行“制度+技术”的先进理念和有效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放、管、服”相结合的有效措施,加强和创新市场监管,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根据省级部门和市、县、镇、开发区的不同特点,探索创新更为合理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式,学习借鉴国内“自贸区”模式和做法,实现体制机制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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