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作运转切实推动简政放权改革措施落地生效的通知
陕职转办发〔2015〕3号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12-23 11:04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在对我省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时,发现少数部门存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不及时、一些部门没有将承接国务院下放事项的审批流程和服务指南在本部门网站公开等问题。这些问题虽然是少数部门个别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心等原因造成的,但也反映了我省在简政放权改革政策落实过程中责任没夯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为了加快工作运转,切实推动简政放权改革措施在我省落地生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简政放权政策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中、省各项简政放权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简政放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研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印发的简政放权改革方面的文件,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有贯彻落实任务的部门,收到文件后要立即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承办人员,加快公文运转,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对简政放权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要落实专门力量,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目标,规范高效运转,跟踪督办落实。
三、对2013年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部门和市区都要逐项梳理对接,确保承接落实到位。要继续做好“接、放、管”各项改革工作,对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部门要主动与原实施机关进行衔接,尽快制定承接方案,明确审批流程和服务指南,同步将相关信息在本部门网站公开。对国务院和省政府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决予以取消,不得打折扣、搞变通,更不得明放暗留、变相审批。
四、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切实增强执行力,确保简政放权各项决策部署及时贯彻落实。要加强对简政放权改革的督促检查,推动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事项全面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查实问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放暗留等行为。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督查组要进一步加大对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破除“中梗阻”,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陕西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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