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职转办发〔2015〕2号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11-26 17:44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陕西省审改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陕审改办发〔2015〕1号)有关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的统筹协调,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为贯彻落实中、省有关精神,经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同意,现就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省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作为创新监管方式、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的随机抽查相关工作,抓紧细化充实推广随机抽查的实施方案,并注重与上级业务部门已制定的实施方案相衔接。实施方案要明确具体,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主要内容应包括: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情况(含市场主体或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运用的具体办法,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的具体措施,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的具体办法,跨部门联合抽查的计划安排,以及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和加强宣传培训的具体安排等。
二、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随机抽查水平,确保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三、各市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省级有关部门要积极跟踪了解本地区、本行业推广随机抽查工作进展,对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以信息、简报等形式报送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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