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级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四批)
来源: 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12-24 21:06
序号 | 证明名称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备注 |
1 | 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和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情况 |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 | 省民族宗教委 | |
2 | 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已委托至设区的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实施 |
3 | 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已委托至设区的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实施 |
4 | 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证明(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已委托至设区的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实施 |
5 | 在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 涉外统计调查资格认定 | 省统计局 | |
6 | 除电力、通信以外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 |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 省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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