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全国内陆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首单业务启动仪式在西安国际港站举行,标志着西安港成为全国首个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的内陆港,长安号成为全国首个享受启运港退税政策的中欧班列。搭载中欧班列长安号出口到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的一批价值70多万元的方底阀口塑编袋,成功享受到了启运港退税政策,4月20日退税款9.1万元即已到账。
按照国家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要求,自3月1日起,同意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铁路场站(即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即可享受增值税即运即退政策。以往,出口企业需将货物运到出口离境港口并办理结关手续后才能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后,对符合条件的货物自西安国际港站发运后即视同出口,企业即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税手续。依出口企业申请,从西安国际港站启运的符合条件的货物,经海关办理放行手续后,生成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出口企业凭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及相关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即可申请办理退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信息、税务总局清分的企业海关信用等级信息和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为出口企业办理退税。
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落地实施,出口企业只需在申报时选用启运港退税,在中欧班列长安号发出后即可享受即发即退的退税政策,有效避免了因国内段运输等原因造成的退税等待,以前从货物发出到拿到退税,需要大约1个月时间,启动启运港退税业务后,企业从货物发出到拿到退税仅需2-3天的时间,退税时间显著缩短,出口企业资金循环速度和回笼速度显著提升,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缓解。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西安国际港务区充分借鉴航运发达城市和地区先进经验,创新陕西自贸试验区出口退税监管方式的一次有益探索,有利于引导全国依托中欧班列进出口的贸易企业加快布局陕西,聚集全国货源向西出口,真正做实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提升国际港务区作为国际陆港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全省提高对外开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