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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对21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12-13 11:30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和咸阳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细化做实国务院“五个为”和“六个一”以及咸阳市委市政府“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要求,经咸阳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对21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优化提升咸阳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在前期“放管服”改革清权减权工作的基础上,咸阳市编办(职转办)科学谋划、统筹安排、主动作为,今年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清权减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报送取消下放权力事项的通知》,要求咸阳市级部门加大各类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力度,取消或下放一批县市区能够“接得住”“接得好”且“含金量”高的行政权力事项。此次咸阳市调整的21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2项、下放17项、两项合并1项、转为日常管理事项1项。涉及咸阳市级10个部门,其中:市人社局1项、市煤炭局1项、市环保局4项、市林业局5项、市文广新局2项、市食药局1项、市教育局1项、市质监局1项,市农机中心1项、市旅文委4项。截至目前,咸阳市已累计取消下放394项行政审批事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有效促进了“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在咸阳市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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