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专题专栏>最新专题>聚焦陕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 工作实践

延安市率先实行审管协调联动 提速“放管服”改革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10-15 17:17

为深入推进集中行政许可权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集中审批与监管有效衔接、协调联动,实现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互动共享,确保“宽进严管”落到实处,9月份,延安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延安市集中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办法》,进一步提速“放管服”改革。

《办法》由六章十五条构成: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实行联络员工作机制、第三章实行审批与监管信息双推送机制、第四章建立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第五章总体要求、第六章附则。《办法》要求,对应监管部门推送审批信息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审批和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审批服务局,成员有市监察委、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审批服务局及28个审批权划转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分析重要事项审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实施审批的意见和建议。《办法》明确要求审批和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审管责任,确保信息推送、互动及时规范有序,形成工作合力;对信息推送、接受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到正常工作推进落实的,由审批及监察部门分别据实出具情况说明报告市政府,根据双方职责及实际情况划定责任作出处理决定,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根据责任划定移交监察委;若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过制度创新,让“放”在集中到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审批事项放出活力和动力,“管”出公平和效率,“服”出质量和满意,打造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效率最高、费用最低的政务环境,为推进新时代延安高质量追赶超越提供坚实支撑和有力保障。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