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开启“3050”模式 打造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标杆城市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9-26 15:37
8月27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标志着西安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3050”模式正式开启,西安将着力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最少、操作流程最简、办结时限最短、服务效率最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标杆城市。
一、围绕“一个目标”。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3050”的西安模式。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项目从取得土地出让手续(立项)到竣工验收行政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30个、50个工作日,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分别压缩至50个、70个工作日。市建委的施工许可环节实现即办。
二、紧盯“两个实效”。一是审批方式信息化。依托西安政务服务网,实行在线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的改革目标。依托中介超市,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二是审批流程高效化。审批事项由改革前的35个精简至改革后的14个,精简率达60%以上;申请材料由改革前的181件减少至25件,减少率达86%以上。
三、创新“三项制度”。一是创新土地整理机制。社会投资项目采用“标准地+承诺制”的土地供给模式,前置土地整理工作,实施“多评合一”和“区域评估”,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创新联合会审机制。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联合审批,以及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机制。三是创新施工图多审合一。实行“一套标准、一家机构、一次审查、一个结果、多方监督”的审图模式,解决各部门之间重复审查、意见矛盾的问题,提高了审查效率。
四、精简“四类事项”。一是取消了10个事项。市建委取消9个事项,分别是建设项目报建、房地产开发条件核准、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城建费用缴纳证书、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公示、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气象局取消防雷装置设计审核1个事项。二是合并了9个事项。市规划局将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2个事项合并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市人防办将人防工程建设设计文件审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许可、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许可3个事项合并为应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报建审批,市建委将建筑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投标最高限价备案2个事项合并为建设工程招投标备案,将人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核2个事项合并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三是承诺了6个事项。市规划局的建筑物定线、市水务局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市建委的签订城建档案责任书和绿色建筑项目设计文件审核、市地震局的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市气象局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全部实行“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四是调整了4个事项。市发改委的节能评价、市国土局的土地出让金缴纳、市建委的城建费用缴纳、市环保局的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了审查时序,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的前置条件。其中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城建费用缴纳等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土地出让金缴纳在工程规划许可前完成。
五、实行“五个明确”。一是明确了工程分类。按照投资分为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两大类。其中社会投资项目分为工业项目、小型项目和其他项目。二是明确了环节流程。社会投资项目分为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环节,政府投资项目分为用地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环节。三是明确了牵头部门。按照环节阶段划分,每个阶段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四是明确了审批方式。依托西安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查询、信息共享、集成服务。五是明确了事权划分。市上立项的项目均在市级相关部门审批,区县、开发区立项的项目均在属地实行全链条全流程审批。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