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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6-13 10:32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新时代陕西改革开放提供优质高效、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省司法厅研究制订了《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一是积极开展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重点内容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举办全省执法部门和单位学习宣传《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网络知识大赛,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园区。全年至少组织开展100场次营商环境法治宣传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支持。

三是设立营商环境专席专栏。在12348热线市级平台设立服务民商事咨询专门坐席,开通服务营商环境“专家门诊”,安排熟悉民商事法律的资深律师定期“坐诊”,为群众和各类经济组织提供面对面法律服务。在12348陕西法网开设专门栏目,及时发布中省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领导讲话、工作动态等,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

四是提高自贸试验区行政审批效率。将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准入许可初审权限由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扩大到自贸试验区主管业务部门。自贸试验区申报设立律师事务所、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所、外国律师事务所和港澳律师事务所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以及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律师执业申请审批的期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五是建立“只跑一次、当日办结”工作机制。推进“只跑一次”公证法律服务,在汉唐公证处、西安市公证处、莲湖区公证处开展出生、身份、曾用名、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证书(执照)、文本相符等“只跑一次”公证,根据当事人要求提供代为办理公证书、调查取证和上门送达公证书等服务。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实行“当日办结”工作机制,确保办事群众当日提交申请、当日完成咨询。法律援助申请从提出到受理指派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

六是组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分团。在全省经济社会法律服务团组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分团,指导律师事务所与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结对服务。在西安市中院、延安市中院、雁塔区法院设立公证员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室和服务窗口,积极为当事人提供化解债权债务纠纷法律服务。

七是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平台。在自贸试验区及24个重点县域工业园区设立司法行政部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平台,免费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助力企业降低经营风险,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八是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制定出台《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及时为各类市场主体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配齐配强顾问律师。

九是建立涉企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组建重点行业纠纷调解团队,在易引发矛盾冲突和纠纷的劳资、消费、物业、职工维权、交通事故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探索组建专业化调解团队,及时解决可能影响营商环境的矛盾纠纷。

十是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贸易仲裁工作。配合省贸促会在陕西自贸试验区设立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为全省企业特别是外向型企业搭建便捷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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