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加强“管”的力度聚焦事中事后 监管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12-20 15:08
今年以来,商洛市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升级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进一步推进了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加快建立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严格落实国、省价格与收费管理政策,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价格改革,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放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定价标准,下放城市供水、客运票价、天然气销售及安装费、3A级景区观光车及停车场收费标准、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标准等5类定价权。及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考试考务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充分尊重市场定价,有效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积极创新投资项目管理方式。全面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在线办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将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事项纳入在线平台统一管理,实行审批事项名称、审批流程、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文本标准化。同时,广泛宣传项目在线审批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网上申报项目,实现投资项目全部在网上受理和审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的应用率显著提高,平台优势逐渐彰显,截止今年11月底,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受理的审批事项已超过1900件,办结率逾92%。
三是加强证书管理和职业资格清理力度。集中制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人员职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发放流程等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国省职业资格改革政策,取消了职称古汉语、药学中初级、职称外语小语种等7项职业资格考试;行业部门取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室内装饰造价师、质量监督员等11项职业资格。9月16日,涉及140项职业资格的国定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已正式公布,我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也将于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四是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印发了《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将我市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并督促各相关执收单位主动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从4月1日起,各县区及执收单位都能很好地贯彻落实中省普遍性降费政策,预计每年可减少涉企收费1214万元,其中:减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320万元、减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444万元、减少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450万元。
五是推行信息公示加强信用监管。大力推行企业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1-11月份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企业信息8860条,行政处罚信息238条,公示率达到100%。社会公众访问量5.3万人次,日均查询量3200人次,督促2570户企业公示即时信息9570余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38个部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563户违法违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