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做好“放”的文章聚焦降低制度性 交易成本持续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12-20 15:07
今年以来,商洛市紧紧围绕中省“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积极稳妥、适度超前、协同配套、整体联动”的基本原则,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理顺部门间、层级间职责关系,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切实改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情况,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持续精简束缚市场主体的“无形枷锁”,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强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在《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6年版)》的基础上,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12项,调整本级行政许可项目名称21项,取消7项(含部分权限取消),下放管理层级20项(含部分权限下放)。同时,公布《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7年版)》,将市级保留的142项行政许可事项在媒体网站上予以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编制了地税、气象、环保等上挂单位的权责清单,并在“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市县两级行政许可项目进行逐一梳理汇总,高标准、高质量编制了市县两级行政许可通用目录。
二是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按照省审改办《关于做好“多证合一”改革已整合登记备案事项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印发《贯彻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方案》,将已整合的53项涉企登记备案事项予以公布,明确要求停止重复登记备案。同时,将涉及本次“多证合一”改革的7项市级登记备案类事项从“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中删除,对纳入实体政务大厅进行现场办理或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受理的,要求一律停止受理。
三是依法赋予镇办部分行政执法权。会同市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委托镇办行使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的通知》,会同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委托镇办行使部分旅游行政执法权的通知》,依法赋予镇办部分行政执法权,支持镇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拓展了镇办服务功能,有效解决了镇办一级“监管缺位”的问题。
四是扎实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严格按照“六个一律”的原则(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凭证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开具证明的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公序良俗进行规范或者通过常识推断的,一律取消)对全市“减证便民”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先后在商洛日报、市行政中心LED显示屏发布公告,召开了“减证便民”意见征集座谈会,收集到群众反映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举报十余条,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通过2个多月的努力,市县两级共计清理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事项153项。其中,暂定保留86项,取消67项。
五是减少审批项目优化市场准入。认真落实省编办、省工商局调整发布的32项前置审批事项、247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项目由60类减少到38类。目前“放管服”改革的红利正在我市逐步释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初步形成。截止11月底,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达90457户、比改革前2013年底的41017户增长了120.54%,翻了一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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