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充分发挥价格管理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10-10 14:53
省物价局充分发挥价格管理职能,持续抓好缩减政府定价项目,切实开展清费治乱减负,不断推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激发了市场活力,3年累计减轻实体经济负担约90亿元。
一、清费治乱减负,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一是涉企收费实现清单化管理。陆续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省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等目录清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现全覆盖。二是涉企收费大幅精简。2016年,取消、停征、免征6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6项政府性基金,降低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2项政府性基金标准,累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64亿元;今年4月1日起,取消、停征3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征6项涉及个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7亿元;7月1日起,降低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年减轻企业负担6.3亿元。目前,我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0项,其中省级设立的5项。三是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2016年取消气象部门收取的6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费等3项收费标准,年减轻企业负担4400万元。今年6月,以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为重点,清理规范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违规收费2项,占用林地可研报告编制收费标准降低50%,行业协会商会会费降低或减免50 余家、取消10家,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700万元。
二、统筹协调施策,不断降低企业要素成本。一是降低用电成本。通过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调整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实施输配电价改革、利用取消降低4项基金空间调整电价结构、取消电气化铁路配套还贷电价等措施,工商业电价连续下调,年可减轻用户电费负担36亿元以上。二是降低用气成本。下调省天然气公司非居民用气管输价格,指导各地同步降低非居民用气城市配气和销售价格,取消每户每月1元的城市居民天然气维修费,城市燃气企业对居民燃气设施维护与管理费用纳入配气价格。三是降低物流成本。从今年1月1日起,载货类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降低9%,年可减轻物流企业负担约11亿元。督促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对涉及铁路货物运输的收费监管。四是降低融资成本。认真落实《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指南》,引导商业银行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从今年8月1日起,取消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暂停收取本票、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6项收费。
三、实施差别电价,促进淘汰落后产能。落实完善对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和对水泥、电解铝行业实行阶梯价格政策,促进去产能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2016年,全省压减炼铁产能160万吨,炼钢产能70万吨,提前3年全部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对省工信厅公布的淘汰类水泥生产线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4元,促进淘汰类水泥熟料企业陆续退出市场。落实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促进了电解铝产能的稳定。
四、健全环保价费体系,补齐可持续发展短板。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全面执行脱硫、脱硝、除尘加价政策,相关燃煤发电企业每年获得加价收入25亿元,全省燃煤机组脱硫、脱硝改造比例分别达94%和91%。落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促进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提高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排污费征收标准,并根据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差别收费,筹集了大量污染防治资金,提高了企业治污意识。制定了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和交易基础价格,通过价格手段推进空气质量改善。积极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督促指导市县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落实鼓励性再生水价格政策,有效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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