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用法治为“放管服”改革“护航”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9-15 15:34
“放管服”改革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改革任务,省政府法制办坚持依法履职,积极主动作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放管服”改革,筑牢了法治保障基石,促进了全省“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
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加快推进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
按照《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在立法工作中,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2013年以来,未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不作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以及限制其他地区进入本地市场的规定,而且加重了行政机关事后监管责任和服务要求。同时还注重改进政府立法机制和方式,积极探索组织起草和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先后组织起草了《隧道安全保护办法》和《报废公路处置办法》,今年又重点组织起草《优化市场环境条例》;委托起草了《军事设施保护条例》,切实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根据《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向下级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许可,要以法律、法规或规章作为依据。为进一步增强自贸试验区对经济社会管理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省政府法制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相关工作,已于2017年3月30日施行,确保了向自贸试验区委托下放省级管理事项217项的合法性。
2017年3月21日、6月7日,省政府法制办先后2次与省审改办、省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向自贸试验区下放、委托部分省级管理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省级部门放权的方式、步骤等,要求由省级部门按照“成熟一批承接落实一批”的办法,主动与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6个管委会签订委托书,确保了省政府规章下放到自贸试验区的省级管理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为适应“放管服”工作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先后组织了5次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全面清理,废止了《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建筑管理办法》等10件省政府规章,宣布失效1件,对《陕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6件政府规章进行了修改。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对涉及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规章及时提出修订建议。
加强源头管理,抓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坚持涉权涉法文件“逢文必审”,既对涉及“放管服”的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又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2013年至2017年6月底,先后对857件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推动行政决策法治化。
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几年来共审查设区市政府和省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184件,防止了与“放管服”要求不相符文件的出台。同时,要求“红头文件”一律标明有效期,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三统一”制度,备案审查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我省成为全国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省份。
2014年,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对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529件,其中废止107件、修改16件、保留406件,为简政放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创造了条件。2016年,又组织对涉及行政许可性质审批事项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超过有效期自动失效的9件,废止1件,修改4件。近期正在参与开展第二批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对省政府1980-2000年制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运用法治思维,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上严格把关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省政府法制办积极配合省编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清理和省级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编制、审查等具体工作,逐部门、逐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先后6批次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总量精简65.62%,行政许可项目由684项减少到363项,精简46.92%,“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
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清理中,省政府法制办坚持依法审查,把制定依据、项目名称、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作为审查的重点,对审查中发现的职能交叉等问题及时与职能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以达成一致意见。对重要文件召开论证会、研讨会,听取专家学者、省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对重要事项做到集体讨论,集体决定,确保了审查质量。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要求,结合陕西省实际,省政府法制办经过充分调研论证,起草并报省政府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对省编办转来的陕西省8次承接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省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5年和2016年版、省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双随机”检查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把关。
法治是重要保障,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还是要靠法治
伴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化,人们高兴看到,“放管服”确实为社会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服务,推动了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手段的现代化,也改进了政府作风。但是,要真正使“放管服”改革更为深入,达到理想的水平,还是要靠法治思维向纵深推进。可以说是开局良好,任重道远。
下一步,省政府法制办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更新工作,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两个清单”制度体系,推进“两个清单”升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相关工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方式和手段,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继续做好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放管服”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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