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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县推进“放管服”改革初见成效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8-04 09:58

党的十八大以来,汉中市南郑县认真贯彻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措施,各项改革合力推进,一些重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释放出了改革红利,改革成效开始显现。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行政审批事项持续“瘦身”。一是认真抓好中省市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承接工作,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2013年以来,该县对应累计共取消、承接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69项,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68项。二是坚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不减,持续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和清理。形成了《县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4、2015和2016年版,实现了审批项目动态管理,该县涉及行政审批项目的部门从32个减少到19个,审批项目从431项精简到160项,减少271项,精简62.88%;涉及收费项目从58项精简到23项,减少35项,精简60.34%。三是实现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制度、AB岗工作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审批程序和审批行为。四是推行网上审批,审批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极大提升。依托县行政服务中心、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实体平台,借助“南郑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和“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逐步整合各部门网上审批资源,建立了全县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推进了跨层级联动审批拓面增项。同时,群众也可通过南郑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查询和申报审批事项,有效满足了办事群众足不出户通过网站微信咨询投诉、提交办件,查询办件,跟踪事项进度等需求。

二、创新投资审批模式,投资环境不断优化。为鼓励民营企业投资,营造良营商氛围,该县创新审批模式,优化投资环境,实行企业投资项目领办代办制。企业投资项目在第一时间得到受理、办结,改变了企业以往一个一个部门跑,一个领导一个领导找的被动局面。现已承接民间投资项目领办代办20个,项目总投资额累计达 16.54亿元,为企业上门服务28次,多个企业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快速解决。

三、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企业负担大幅减轻。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县财政局、物价局等5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涉企收费的住建、国土、环保等执收部门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涉企收费执收单位30余个,重点查处是否存在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四、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红利充分释放

1.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一是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由业主自主选择经营范围,真正做到了“法无禁止即可入”。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将企业年检改为网上年报,放宽了新注册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实行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二是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全县仅保留2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2.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2015年8月底,实行了企业注册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2016年9月1日起,启动了企业注册登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同年11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两证整合”。预计在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

3.加快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提供高效便民服务。一是加快了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进程,依托镇村综合改革,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职权委托给21个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实施。截至目前,共办理个体营业执照2046份,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二是对新设立企业和五证合一企业实行了网上办理,去年9月至今,外网申报内网审核办理企业174户,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三是进一步放开企业名称查询系统,办理企业注册可自主进行名称查重和网上名称自主申报;四是冠“陕西”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下放县区切实提高了企业名称登记效率,方便了企业办事。权力下放以来,已受理9件;五是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从3月1日起,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实行了简易注销登记,截至目前,受理了5户简易注销登记;六是采取上门服务。该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整合后,采取预约服务、重点项目跟踪服务、上门服务等系列措施,加大便民服务力度,先后对高台镇石科村等20余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实行上门服务,让办事群众足不出门就能办领到营业执照,真正共享了商事制度改革成果。

4. 积极构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认真落实企业年报公示制度。通过电视公告、手机短信、电话通知、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大对企业、个体年报公示工作,全县企业年报率达100%;二是切实履行双告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按照省工商局、省编办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将有关事项告知申请人并要求其做出书面承诺,同时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推送告知相关部门协同监管;三是联合地税、国税部门共同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印发了《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成立了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130户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依法进行吊销。四是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对未按规定年报并公示的6户企业及抽查中因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4户企业依法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协助人民法院冻结企业股权7户。对被提名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非公经济人士进行了诚信评价。市场诚信体系的不断完善,增加了企业违法成本和失信成本,促进了企业守法经营,形成了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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