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中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8-04 09:53
近日,省级各部门积极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将“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
省编办认真组织学习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五个为”要求,就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等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的“1+6”行动计划。根据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55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省发展改革委先后组织学习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改革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思路。下一步,该委将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 从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等五个方面全面深化 “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真正落地、见到实效。
省工商局扎实推进以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的“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多部门“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在总结和完善的基础上,制定全省推广的实施方案。积极与省编办等有关部门对接沟通,研究制定全省“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抓好各级登记注册窗口建设,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研究市场监管网格化意见,明确落实责任区划,加大网格化监管推广力度。
省教育厅对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研究,提出了改进办法。及时与自贸试验区就委托的4项行政审批事项签订了委托书,依据法律法规变化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拟定了《实施意见》。
省交通运输厅对目前正在进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地方性法规梳理、国务院取消的职业资格和认定事项的承接落实、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权责清单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放管服”改革具体工作进行了再督促和自查,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行交运行业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有效规范交运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信用环境。
省民政厅对深化行政审批、收费清理改革、持续推进政务公开、配合建立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等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要求各责任处室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省农业厅专题召开会议对“放管服”改革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处室、各单位紧紧围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始终抓住“放管服”改革,坚韧不拔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最大限度减少审批,多措并举加强监管,不断创新优化服务。
省旅游发展委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对全省旅游系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根据全省旅游投诉受理情况,明确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重点,积极推动各级建立旅游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停止“领队证”以及“临时导游证”行政许可事项,认真做好向自贸区下放行政权力审批事项。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推动联合执法,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及时更新数据,指导做好工作。
省物价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按照“五个为”要求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研究部署物价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下一步,该局将全面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最大限度放开政府定价项目,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完善民生价格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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