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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眉县规范信息公示 事中事后监管显成效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6-08 10:03

今年以来,宝鸡市眉县结合县情实际,健全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加强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扩大企业信息公示宣传覆盖面和社会知晓率,有力推动了全县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

一是推进宣传深度。加大信息公示工作的宣传广度与深度,采取主动上门、打电话、发微信、巡查通知等方式,使更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知晓、了解信息公示的时限、内容及要求,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信息公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信息公示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是热心指导服务。安排专人在登记注册大厅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年报信息和需依法公示的即时信息,及时完成信息录入公示。同时,深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住所提醒、督促并指导及时提交年度报告和其他即时信息,避免因漏报、忘报造成企业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

三是建立经营异常名录。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对未依法参加信息公示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今年以来,该县254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336户个体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2016年开始,该县对随机摇号产生的市场主体639户依法开展了检查,并将抽查结果抄送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针对在抽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14户企业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18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54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责令限期整改,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奠定基础。截止目前,对按期改正的23户企业已移出经营名录,对9户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对限期不改的 2户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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