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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降低企业成本、增强市场活力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12-19 14:13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物价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消了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扩大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切实减轻了相关企业和个人负担,增强了市场活力。
  一是取消6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和《中国气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决定的通知》(气发〔2016〕20号)精神,取消防雷装置随工和竣工检测费、专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查费,不再向服务对象收取,年可减轻企业负担800万元。取消基本观测资料费、气象资料公证费、防雷和气球施放人员资格认定收费、气象科普教育收费,实行免费服务,年可减轻企业负担750万元。取消工商企业信息咨询服务费。
    二是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自2016年5月1日起,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国内植物检疫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林权勘测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责任编辑: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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