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全面建立“六单一图两平台”呈现“放管服”改革良好格局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11-30 18:48
近年来,杨凌示范区通过“六单一图两平台”的全面建设,使“放管服”改革呈现出良好格局。
一是界定规范了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确保了各项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在2015年12月底公示1240项权力清单的基础上,今年又根据省上规范的《通用目录》,对涉及全区52个两级部门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调整规范,共确认权力事项2257项(其中:许可223项、处罚1375项、强制79项、征收13项、给付44项、检查143项、确认29项、奖励41项、裁决8项、其他权力302项),并规范权力运行,审核确定每项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办理期限和责任机构,使每项行政权力都有一张过程可检查、结果可监督、责任可追溯的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依法规范运行。
二是明确了责任清单,进一步推动了政府履行职能全面依法。突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依法制定了全区两级52个部门的责任清单,明确了每项行政职权的责任事项、52项部门职责边界登记事项及314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通过建立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为各单位、各部门依法履职提供了依据,促进了行政效能的进一步提升。
三是健全了行政许可(审批)目录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示范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从2014年至今,先后对行政审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规范、动态调整及梳理汇总。2015年,印发了行政审批事项汇总目录(2015年版本),依法取消行政审批13项,依法承接省级下放行政审批8项,实现了非行政许可清零;2015年和2016年,根据示范区有关文件和重点示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11项,向重点示范镇下放行政权力12项,并印发了行政许可(审批)汇总目录(2015年版本)和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确认26个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7项,确认8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5项,并予以对外公布。同时,规定清单之外无审批,也不得随意审批、变相审批或转嫁中介机构,坚决杜绝明减暗增、边减边增,切实规范了审批行为。
四是梳理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示范区对两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从2013年至今,依据中、省文件取消了涉及11个单位的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2016年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清单,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16个部门的26项收费项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16个部门的45项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12项,明确要求 “目录以外无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五是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推广随机抽查。在确认公布示范区各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依法抽取了27个部门的140项行政检查权,建立了示范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要求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创新政府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
六是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基层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便民服务。根据中省、示范区有关要求,依法开展梳理编制政府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及区属国有企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工作,形成示范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公布27个部门(单位)的159项公共服务事项。同时,建设完善“两镇三办”基层便民服务平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将镇(街道)全部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及下放的行政职权共33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上墙公示服务项目、规章制度及经办人员,实行一站式受理,为辖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七是建立了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从2015年3月起,示范区将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及备案均通过陕西省投资项目信息系统进行操作,实行“网上受理、内部流转、信息反馈”的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规范项目审批行为,进一步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确保了投资项目信息及时、完整和准确,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责任编辑: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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