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实践和思考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10-21 10:14
2015年以来,商洛市大力推进行政执法综合改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合并为市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县区将工商、质监和食药监三个部门合并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镇办整合了原基层工商所和食品药品监管站职能,成立了市场监管办公室。
具体改革过程中,一是明确执法责任。实现“三个统一”,市工商和质监、食药监局、县区市场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作为执法主体,统一行使原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行使的行政执法权限;统一了工商、质监、食药监的执法文书内容及执行标准;统一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特种设备的监管职责,合理划分了局机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监管权限。二是探索委托执法。县区将原来由工商、质监、食药监三个部门承担的执法工作委托各镇办负责,成立镇办市场监管办公室,承担镇办辖区内市场监管综合管理工作,实现了服务监管领域全覆盖。三是加强执法培训。采取集中学法、案例教学、专题研讨、以干代训、一对一指导等多种形式,以发现案源线索、正确适用法律、掌握办案技巧、规避执法风险、制作执法文书等基层执法实物为主要内容,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四是梳理权责清单。对工商、质监、食药监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权力分级分层进行了全面梳理,逐项明确了权力名称、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等内容,全面对外公开。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将整合后的执法人员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监管力量向一线倾斜。同时整合了举报投诉热线,实现了市场领域内的各类投诉市监局一个部门受理,一站式服务,统一安排检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效能。
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责任主体更加明确、执法人员更加充足、监管资源更加集中、群众维权更加便捷。有效解决了过去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力量薄弱,多部门职权交叉、推诿扯皮、重复监管等问题。但在改革实践过程中,也面临很多矛盾和问题:一是执法能力有待于提升。县区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的人员整体划入,各部门人员对彼此的业务不熟,职能整合、人员融合、业务能力的提升尚需一个过程。尤其是镇办的监管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学历层次较低,面对繁杂、繁重的执法办案工作任务,法律法规不熟悉,不会管、不会查问题严重。面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专业性较强的监管工作,面临着接不住、干不了等难题。二是协调运行机制有待于理顺。镇办市场监管办公室为政府的内设机构,县区组建了市场和质量技术监管局,市级是工商和质监局、食药监局,存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问题。县区部门指导镇办市场监管办公室不够顺畅,监管职责难以落实。镇办市场监管办除业务工作外,还肩负有包村蹲点、扶贫攻坚、森林防火、信访维稳、党建等诸多工作任务,监管力量难以保证、监管任务和责任难落实。工商、质监、食药监在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存在较大差异,协调理顺业务流程、协调机制等尚需时日。三是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法文书和执法人员着装等不统一。原部门执法依据和程序、执法证件、法律文书、穿着制服、专网平台均不同,新的市场监管部门暂未对执法程序和使用文书做严格统一规定,机构人员合并后监管执法人员、执法力量、系统网络不能截然分开,在实际工作中该引用哪部法律、出具什么证件、运用哪种文书、穿着哪家服装,难以操作。
针对这些改革实践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明确镇办市场监管办的职能职责,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妥善处理好行政执法、办证办照的授权、审核、裁定等问题,确保基层监管有手段、有措施,行政执法不违法。二是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综合执法能力培训,切实打通基层队伍老化、人员短缺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等症结,加强专业技术及人才引进,特别是药品、特种设备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让行业专家成为监管能手。配齐配强监管执法装备,切实提高基层监管执法能力。三是畅通理顺市场监管机制。自上而下理顺市场监管机制,避免多头管理、多头负责;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明确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主体地位,对各领域不同的执法证件、文书、程序、制服等统一规范,明确镇办监管人员的执法资格授权,为基层配备必要的执法监管装备,确保产品质量、特设安全、工商管理和食品药品多项业务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及时有效开展,树立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权威。
责任编辑: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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