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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神木县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9-13 15:44

户籍制度改革连着千家万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去年以来,神木县遵循国家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的户口迁移政策,就全面推进神木户籍制度改革提出4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并结合该县争取撤县设市的发展需要,出台了《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放开户口迁移政策,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一是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落户限制,在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是创新人口管理方式。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并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完善居住证制度,着力提高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水平。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

三是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整合各类资源,完善移民新村和社区的配套设施。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加强城镇化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将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服务管理。

四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集体收益分配权以是否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依据,户口登记不作为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据,户口迁移与集体利益收益分配无关。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进城落户农民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五是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力,完善覆盖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公共就业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扩大农业转移人口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拓宽住房保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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