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专题专栏>最新专题>聚焦陕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 工作实践

宝鸡市改革驾驶员培训机构服务模式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8-30 15:21

近日,宝鸡市公布了《全市转变驾培机构服务模式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该市将逐步推行“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等服务模式。

此次驾驶员培训服务模式改革是按照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要求,对驾驶员培训服务模式进行全方位改进。《方案》要求,驾驶员培训机构要按照国家标准核定的培训能力,自主确定招生数量和调整教练车,自行确定教练车的维护周期,自主选择教学设施设备,自行制作、发放统一式样的结业证书。驾驶员培训机构可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培训时段等因素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实行优质优价,并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学时单价,严禁额外收取其他费用。驾驶员培训机构在落实计时培训的基础上,要向学员提供多种培训服务方式,满足学员个性化、差异化的培训需求。实行学员自主选择培训机构、自助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改变现有一次性收费模式,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或者先培训后付费的收费方式,提供多种支付方式,供学员自主选择。推行新的服务模式后,使学员的培训学时更透明、更准确,可杜绝虚刷学时现象,可实现网上选择教练,每一个阶段按学时计时收费,网上评价教练等,使学员的学习更加自主。同时,学员自主选择教练,也能督促驾驶员培训机构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

此次改革将在全市32家驾驶员培训机构同步进行,宝鸡市运管处将加强监管,督促驾驶员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内容进行培训,改进理论知识培训方式;督促驾驶员培训机构与学员签订《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督促驾驶员培训机构公开教练员培训质量、学员评价、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投诉电话等信息。对推行驾培机构服务模式改革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的驾驶员培训机构负责人,市运管处将进行约谈。

责任编辑:秋雨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