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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企业年报率高于全国2.94%位居第八名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7-25 18:19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2015年度全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国企业年报公示率为88.32%,我省企业年报率为91.26%,高于全国企业年报公示率2.94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13.32%,位列全国第8位。全省共有39637户企业因未按期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按照规定,逾期未公示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改正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而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对企业而言后果很严重,将在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投融资、评先评优等事项中受到限制或禁止。企业补录年报后,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是该记录将伴随企业终身,其记录无法消除。下一步,工商部门还将依法对企业年报公示真实性实施抽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也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省工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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