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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7-08 17:4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省政府法制办正在会同省公安厅对《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我省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作出调整。

2012年8月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161号令发布了《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2015年11月26日,国务院第663号令公布了《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关于居住证的申领条件、有效期及可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等主要内容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同,因此需要对《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目前,省政府法制办已对拟修改的《办法》内容通过网络向社会征求意见。 (省政府法制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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