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专题专栏>最新专题>聚焦陕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 工作实践

省民委(省宗教局)全面清理涉及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7-07 17:1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16〕107号)要求,省民委(省宗教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对涉及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查。经反复核对、征询相关处室意见后,形成初步清理意见。再经省民委(省宗教局)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议,对初步清理意见作出修改,最终涉及的6个规范性文件,3个宣布失效,2个继续有效,1个修改后重新发布,形成书面清理意见,并按要求填写《省政府文件清理审查表》,报送省政府办公厅。随后,省民委(省宗教局)对需要修改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时作出安排部署,争取尽快完成修改、报送、重新发布等一系列后续工作。 省民委(省宗教局)供稿

返回顶部
电脑端

陕ICP备1004160号 网站标志码6100000017

陕公网安备 6101020001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 029-6391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