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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全面公布市级部门权责清单

来源: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6-05-30 16:05

5月12日,咸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市级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市编办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

一是提早安排,迅速动员部署。去年以来,咸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安排部署,明确要求今年6月底前市县两级同步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市审改办及时研究制定印发了《实施意见》和《工作手册》,并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编办同志召开培训会议,全面启动了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二是深入清理,全面梳理汇总。由各部门具体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共“9+1”类行政职权,对本部门行政职权进行深入清理,并提出保留、取消和下放意见,汇总成为本部门权力清单初稿。同时,按照受理、审查、报批、告知、决定、送达、执行、事后监管等环节,梳理出保留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

三是严格审核,确保合法合理。由市审改办牵头,从市级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审核工作组,督催并审核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初稿。今年春节前,市审改办联合市政府法制办,聘请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市政府法律顾问等相关领域的法律专家,集中利用5天时间,逐条逐项对梳理出的权力事项进行审查,确保了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合法性。

四是注重实际,广泛征求意见。为确保编制的清单符合咸阳实际,今年3月2日,市审改办在咸阳日报、咸阳电视台、市政府网站发出公告,利用一个月时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修改完善。3月22日,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代表和企业家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确保了权责清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五是及时确认,认真研究审定。今年4月初,市审改办将45个市级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初稿再次印送各部门确认。4月21日,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研究审核了权责清单。5月1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最终审定通过。45个市级部门共保留行政职权4165项,其中行政许可252项、行政处罚3014项、行政强制167项、行政检查212项、行政征收31项、行政确认58项、行政奖励64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给付25项、其他行政权力33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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